招标
龙川县岩镇街道社区宜居墟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601031100294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龙川县岩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0762-3369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龙川县岩镇街道社区宜居墟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6010311002941001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9-07 09:3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9-07 09: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6010311002941001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暂无数据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8-16 11:51:55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09-07 09:30:00 | |||||||
公告性质 | 暂无数据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暂无数据 | |||||||
公告类型 | 暂无数据 | 评审办法 | 暂无数据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8-16 15:3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09:30(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上所载时间为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 (详见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发布。 | |||||||||
公告源URL | 暂无数据 |
龙川县岩镇街道社区宜居墟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川县岩镇街道社区宜居墟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2023]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龙川县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川县岩镇街道社区宜居墟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2项目代码:2302-441622-04-01-782169
2.3建设地点:岩镇高速出口至岩镇中心小学沿线
2.4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园林景观建设、加装公共服务设施、增设公共活动场所等。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737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737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个,沥青道路380 平方米,挡土墙86立方米,加装仿木栏杆133米,新建不锈钢栏杆8米,加装太阳能路灯166盏,配备1台落地式配电箱等。
2.5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361047.09元(含工程暂列金100000.00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 年12 月30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 年12 月31 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注明: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4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选择开具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注: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12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3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4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5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5.17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
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 月07 日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川县岩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源市龙川县岩镇镇街道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2-69212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长安街北边文昌路东面新河·世纪广场2101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69599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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