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7 13: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北镇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782-00116
二、项目名称:北镇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镇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1,1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镇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
服务类
名称:北镇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锦州市北镇市
服务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的通知》,依托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信息归集平台,依据国家下发及收集统计基础数据,本次工作范围涉及12个社区、224个村城乡房屋,主要开展信息调查、实地复核等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前期准备 方案编制:编制北镇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管理制度及政策指导文件等。 宣传动员:组织乡镇、村组的宣传动员工作,配合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制作相关宣传材料。 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村组的调查成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指导,掌握工作内容要求,按时检查质量及进度推动。 实地指导:实地到乡镇、村组,解答指导调查过程中的问题情况,及时反馈重新督导调查上报,持续指导实地调查人员直至成果合格。 外业调查 按照国家技术要求,组织开展社区、乡镇、村组等人员开展外业核实调查,并进行现场拍照举证(对省、市、县核查出的问题需进行补充调查举证)。 质检核查 (1)排查质检。对平台上传的现场照片采用人工核查的方式,对照片拍摄的角度、质量和规范性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反馈质检问题及修改直至全部质量合格。 (2)省市质检。配合省市质检工作,组织专业队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完成北镇市省、市抽检工作,直至质检通过。 成果汇交(1) 成果编制:主要包括自建房信息归集数据,各类图片、照片、影像等原始资料,实地调查获得的补充资料。 汇交上报:调查成果质检核查合格后,向上一级单位汇交,并对调查成果及相关资料进行数据归档。 成果汇交(2) (1)免费维护期。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维护期,维护期内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成果,应用上应提供包括免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支持等相关维护工作。 (2)响应要求。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用户工作的正常运行。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一般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重大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在客户工作需要技术支持情况下,如需现场解决,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慧颖、苏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镇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文件【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1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闾山路与福佑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416-6898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号
联系方式:0416-362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玲
电 话:0416-362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