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     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根据询价人要求提供公司日常法律服务及公司涉及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2、询价内容:
2.1、对甲方日常业务上涉及到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2、提供与甲方业务或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法律信息和资讯;依照甲方要求收集与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等制度文件;根据甲方要求,对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进行针对性解读;
2.3、受甲方委托,协调处理甲方股东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的争议、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
2.4、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员工提供婚姻、家庭、财产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2.5、受甲方委托,就甲方的对外投资、担保、项目建设、投融资等经营或管理中的重大法律事务以及可能发生法律风险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处理投资项目事前接洽、事中审查及投后管理等)进行法律风险的预测,提出法律建议与对策,并根据甲方的需要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
2.6、按甲方的要求,参与甲方组织的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就甲方的投资项目提出法律风险和建议对策,按甲方要求参与投资项目专题讨论会;
2.7、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业务中所涉及的各类重大合同、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
2.8、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审查、修改并对外出具《律师函》、《声明》、《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2.9、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制定、修改、审查涉及劳动、商业秘密及其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10、受甲方的委托,列席甲方的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参与有关法律事务及商业事务的谈判,并协助甲方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2.11、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对其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一年不少于五次;
2.12、受甲方委托,就甲方准备进行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并提出初步解决建议;
2.13、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参与甲方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解决;
2.14、受甲方的委托,代为清理甲方的债权债务,并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
2.15、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所涉及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专项法律事务,按约定另行收取费用;
2.16、受甲方委托,代理参加甲方重大复杂的非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信调查、投融资、项目招标投标、股份制改造、企业并购与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按约定及具体委托协议条款另行收取费用;
2.17、办理双方认可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    竞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2业绩要求:
近3年(在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每年10万元的国企或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2.3财务要求:
无。
2.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    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    项目控制价
项目含税总控制价:29万元(含税6%)。
五、    报价截止日期
2023年5月8日下午15:00。
六、    评审日期
2022年5月8日。
七、    评审方式
(1)按含税总报价最低确认成交供应商。
八、    报价须知
(1)使用人民币报价,含税单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2)报价格式必须采用附件中报价单格式。
(3)申请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4)所有项目必须完全响应。
(5)报价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
(6)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p.cdmetro.cn)上发布
九、    报价文件报送地点、时间:
报送时间:2023年05月08日下午15:00前,委托人不接受延后报送的报价资料。
报送方式:相关资料请在截止日期前以密封纸质版形式送至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石木路818号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合约法务部)陈先生收(联系电话:18980995635)。
相关附件
    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询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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