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27006452024402
二、合同名称:中阳县全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92024CCS00203
四、项目名称:中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中阳县融媒体中心4层
联系方式:13453806031
供应商(乙方):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07号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地质科研楼14-16层
联系方式:1583400725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79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文物普查
工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
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核查三普资料,登记四普新发现不
可移动文物。不包括大遗址类普查和四普的宣传。
1、实地调查与信息采集:三普复核及新发现文物现场调查、认定、分类、定名、
登记(含变更登记)、确定本体边界坐标、航拍、摄
服务要求:按照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对全县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
查,对已掌握的新发现文物线索、普查过程中新发现文物进行实地调查。按普查标准
规范采集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工作,应
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
1.完成三普资料的收集整理。
2.按照要求完成外业实地普查、拍摄照片、RTK测绘等。
3.按照要求完成绘制总平面图、位置图。
4.完成四普采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
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图纸制作基本要求》和
《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照片拍摄基本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合同金额(元):79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阳县全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采购合同(11N01270064520244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