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禹州市森源(集团)发制品有限公司等三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关于禹州市森源(集团)发制品有限公司等三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于 2023年5月11日17时起至 2023年5月17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挂拍。于 2023年5月18日10 时起至 2022年5月18日17时止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标的物

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债权情况如下: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费用

担保情况

1

禹州市森源(集团)发制品有限公司

34,800,000.00

16,359,083.14

0

保证人:由张居耀、闫彩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禹州市森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颍川办大同路东段路北的6307.19平方米房产及843.351平方米土地;由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轩辕大路东侧产业园的606.96平方米厂房及4221.154平方米工业土地抵押担保。

2

禹州市国光陶瓷有限公司

7,577,799.63

11,078,347.23

65,363

保证人:由禹州市尚庭置业有限公司、禹州市夏都陶瓷有限公司、席国定、杨国安保证担保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

禹州市金鹏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6,876,697.65

6,519,179.38

0

保证人:由罗新建、罗彩范;罗伟东及其配偶赵志会;刘书伟及其配偶李美玲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许华龙提供位于河南安阳市滑县新区滑兴路与南四环交汇处向北112米路东314米42号3158.02㎡商业土地和;8612㎡房产抵押担保。

合计

49,254,497.28

33,956,609.75

65,363.00




  1.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其中禹州市金鹏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抵押房产可能存在权证显示门牌号与门牌号不一致的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向竞买人出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起拍价格:15,400,000.00元,保证金:5,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整倍数。

    四、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需按照约定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拍卖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债权转让后的公告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五、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本场竞价为在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5,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阿里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买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

    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3)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联系人:

    中国东方联系人:芦经理

    联系电话:0371-86058890

    17630056192

    电子邮件: luguanting @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872。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阿里拍卖平台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其平台发布且成交的竞价标的需收取交易软件服务费,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系统成交价金额进行阶梯计算,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1%,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05%,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格的0.01%。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六)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并作出有效报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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