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2-330784-04-01-128465
预算金额427.65万元
招标公司永康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卢周康139679212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自成188571081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永康市中医院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2302-330784-04-01-128465
招标人:
名称:永康市中医院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丽州南路456号
联系人:卢周康
电话:13967921261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马自成
电话:18857108126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建设地点:永康市江南街道丽州南路456号。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138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49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51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378平方米。共设置机动车位242个,非机动车位681个。(一)地上工程:6#发热门诊楼地面4层、地下2 层,地面建筑面积约 4243 平方米,设门诊用房、检测用房、留观病房;7#康养、科研培训楼地面 9 层、地下2 层,地面建筑面积约20870平方米,设中药制剂、临床培训、学科研究、规培实习用房、康养病房、养老用房等。拟建床位388 张,其中留观病床 58张,康养病床130 张, 养老床位200 张。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板面积 1170 平方米,装机容量 234kwp。(二)地下工程:地下室二层,建筑面积约19378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1978.12平方米),设机动车库和消防水泵房等配套用房。地下室设置机动停车位202个,非机动车位531个。(三)室外工程:绿地面积约4848.9平方米,设置地面机动车位40个,非机动车位150个。
招标规模:
项目总用地138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49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51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378平方米。共设置机动车位242个,非机动车位681个。(一)地上工程:6#发热门诊楼地面4层、地下2 层,地面建筑面积约 4243 平方米,设门诊用房、检测用房、留观病房;7#康养、科研培训楼地面 9 层、地下2 层,地面建筑面积约20870平方米,设中药制剂、临床培训、学科研究、规培实习用房、康养病房、养老用房等。拟建床位388 张,其中留观病床 58张,康养病床130 张, 养老床位200 张。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板面积 1170 平方米,装机容量 234kwp。(二)地下工程:地下室二层,建筑面积约19378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1978.12平方米),设机动车库和消防水泵房等配套用房。地下室设置机动停车位202个,非机动车位531个。(三)室外工程:绿地面积约4848.9平方米,设置地面机动车位40个,非机动车位150个。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永康市中医院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784090000725800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4,276,542.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为独立法人,且应具备开展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能力及相应管理机构和人员。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3 投标人未处于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的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3.2.1.1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3.2.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担任,并且无参与在监工程;3.2.1.3项目造价管理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相关专业负责人。3.2.2开标当日,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开标当日,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允许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为☑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5)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3.4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2.2要求的承诺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20至2024-09-1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11,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9-89293510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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