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370.69万元
招标联系人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91-87731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卓名郡(临空经济区湖滨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 (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22】0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投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新投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长鹏路东北侧、湖畔路西北侧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计44.7亩),本项目共涉及11栋住宅楼及配套,总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约5.1亿元,项目招标最高限价27370692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东卓名郡(临空经济区湖滨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方案及深化设计、景观水电工程、雕塑、摆设小品、挡墙护坡等)、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通信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二次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电梯(含装饰)设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具体详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73706925元;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73706925元。包含:1.建筑安装工程费271808904元(其中专业工程暂定金额19429347元;包干价300000元;不可预见费12928995元);2.设计费1598021元;3.工程建设其他费3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及图审,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包括桩基及基坑支护、各专业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等施工图),18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30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景观设计。预算编制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5日历天内提交桩基工程预算编制成果,15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除室外景观)。项目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9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30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48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6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验收(含室内外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安防智能化、人防、消防、供配电等专项验收);7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人防、景观、室外总体、环保等全专业工程)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上部100%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6)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根据榕建筑﹝2020﹞35号文,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 名。(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9 09:00:002022-09-02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9-2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 号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 号文和闽建筑 [2018]19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新投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新路99号新投商务中心, 邮编: 350209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38722646, 传 真: /
联系人: 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731173, 传 真: /
联系人: 王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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