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4.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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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福建某部体检管理系统等10项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福建某部的体检管理系统等10项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某部体检管理系统等10项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

三、项目概况:福建某部体检管理系统等10项信息化建设项目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元)

1

体检管理系统

实现对医院体检流程的数据录入和管理,包含体检检入、录入、流程管控、报告导出等功能。

打造体检中心体检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便捷体检操作流程,提高体检的工作效率。详见附件6

585132.89

2

DRG/DIP智能管理平台

包含DRG/DIP预分组、首页质控、费用计算、超费预警等功能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对按病种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进行辅助管理,有利于节约医保开支,减少医保扣费。详见附件6

781777.18

3

HIS系统维护、硬件设施维护、统一支付平台维保、等保测评

包含HIS系统的漏洞修复、功能添加、系统对接,统一支付平台的维保费用、三级等保的测评费用等。

对医院的HIS等软件系统系统以及服务器、交换机等超期服役的硬件进行维修。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减少故障率。详见附件6

526139.6

4

成本管理系统

对医院各科室的成本进行统计和管理。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成本管理、计算、数据统计等功能

有效管控科室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和审计风险。详见附件6

486810.74

5

基础HIS系统升级改造

提升HIS系统各模块性能,查缺补漏,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更好的流程管控,进一步提升医疗效率。保持医院的HIS系统原有数据结构不便,对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收费程序、医疗票据管理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

保证各分系统功能运行正常、软件数据存储正常、HIS与其他系统接口功能正常。详见附件6

781777.18

6

军人就医自动计价系统

实现特定患者就医的自动计价,开单后可以直接取药做检查等功能,无需时时记账。

免去特定患者来回奔波记账的麻烦,提高就诊体验,减少人员聚集。详见附件6

290166.44

7

临床诊疗辅助

实现临床路径生成、智能诊疗、疾病库、药品库、注射剂配伍、医药知识库等模块功能。

对医生的就诊方案进行辅助,提出诊疗建议,查缺补漏。节约医生的精力,同时具有一定的教学作用。详见附件6

526139.6

8

手术麻醉系统

对手术的流程,尤其是麻醉的流程进行电子化管理,代替原有纸质资料,辅助手术室的工作。包含对手术全流程的登记、记录、信息整理、麻精药物管控等功能。

有效规范手术流程,做到流程可控可溯源。详见附件6

349159.73

9

心电网络系统

实现医院心电图检测系统的数据导入、报告打印、统计分析功能。

达到心电系统的电子化标准。详见附件6

329495.3

10

远程医疗系统

通过租用的数据链路连接基层卫生队,包含远程会诊申请、资料递送、视频会诊等功能。

更好服务基层,实现医院专家对基层病人的远程会诊和远程医疗,病人无需来院即可获得医疗服务。详见附件6

585132.89

 

 

 

5241731.5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意见建议反馈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供应商可以反馈修改建议,指出其中存在的指向性、排他性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请在公示时限内(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3.1邮件主题:福建某部体检管理系统等10项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反馈+公司名称。

3.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书面建议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扫描后按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281656258@qq.com):(1)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进行复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助理

 话:18150050859

 

附件:1.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6.福建某部体检管理系统等10项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参数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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