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02号)
金额
11733.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94
预算金额11733.28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邝工0757-8628610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粤省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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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605-04-01-73498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资金来自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永安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太平路以南及平洲太平路以东围合区域内的总建筑面积共约32838平方米公有物业(含承租区国资的物业)进行活化改造,主要包括旧物业建筑外立面清理美化和装饰、加建机械停车楼、景观绿化提升等。 | |||||||||||||||||||||||||||||||||||||||||
招标内容 | 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02号)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0605-04-01-734989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94 项目名称: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7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9时30分 一、招标答疑 1、问: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01号)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0605-04-01-734989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94 二、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_的资信标评分标准P60页中“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原内容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3分) 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3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 本工程投标截止日(不含)往前顺 本工程投标截止日(不含)往前顺 推,以表彰证书或表彰正式文件公 推,以表彰证书或表彰正式文件公 布日期为准),获得过的个人表彰 布日期为准),获得过的个人表彰 情况:1、获得过市级表彰的,每 情况:1、获得过市级表彰的,每 项得1.5分,最高得1.5分;2、 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2、 获得过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 获得过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 (或以上级别)表彰的,每项得3 表彰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 分,最高得3分。注:(1)本 3、获得过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得3 项最高得3分;(2)须提供获奖 分,最高得3分。 此修改此项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条例明显存在招标壁垒项目上网后继续增加条件难度严重排斥优质企业参与此项目 1、答:本项目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正常澄清修改。本项目澄清内容及设置内容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2020〕26 号)及《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设置且符合文件要求。 2、问: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01号)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0605-04-01-734989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94 项目名称: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7月11日 正式发布项目后期增加与修改资信条件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量身定做,请所有监管部门及时排查 2、答: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选择独立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存在上述提问中提到的情形。本项目澄清内容及设置内容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2020〕26 号)及《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设置且符合文件要求。 3、问:本公司本是国企内外优质单位项目发布我司符合条件参与公平公正公开此优质项目已报名01号答疑让本公司无法参与,经过筛查项目利用建材经济协会去控制这个项目,建材经济协会链接如下:http://www.csbmie.cn/nd.jsp?fromColId=2&id=553#\_np=2\_4652这本是三流奖项把本公司的国家级诚信项目经理也设置门槛排除,破坏全国大市场环境本公司已保留所有相关佐证资料递交更上级有关部门 3、答:本项目答疑并未对资格要求进行调整,符合要求的单位可按照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本项目条件设置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2020〕26 号)及《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设置且符合文件要求。 4、问:1、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1答疑澄清公告修改的《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中的“注(3)项目负责人表彰不包含各协会组织竞赛活动通报、QC类、工法类、科学技术类、诚信类、信用类、信得过班组、优秀监理类、优秀设计类、优秀钢结构类的表彰”,同时将奖项设置修改为国家级表彰满分,经过网上公开渠道查询及粤公平网站近期评标公示文件,发现能满足这两点要求的奖项只有单一协会颁发的单一表彰(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颁发的《杰出项目经理》奖项)该评分设置存在指向性,单一性,同时排他性极强,存在人为设置门槛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背了该评分条件对招标人优选投标单位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能力和资质的初衷,同时排除了各权威工程类协会、部门颁发的其他各类表彰,显失公平公正。如该评分条件不做修改,可以合理预见该项目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所附满足该项评分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奖项亦为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颁发的《杰出项目经理》奖项。 4、答:本条件设置不存在单一性,见第9点回答。本项目条件设置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2020〕26 号)及《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设置且符合文件要求。 5、问:招标文件60页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日(不含)往前顺推,以表彰证书或表彰正式文件公布日期为准),获得过的个人表彰 情况: 1、获得过市级表彰的,每项得 0.5 分,最高得 0.5 分; 2、获得过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表彰的,每项得 1 分,最高得 1 分。3、获得过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得 3 分,最高得 3 分。 注: (1)本项最高得 3 分;(2)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或证明文件必须注明获奖人员名字。(3)表彰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或协会/学会设立的奖项评审/评选机构)颁发的获奖 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项目负责人表彰不包含各协会组织竞赛活动通报、QC 类、工法类、科学技术类、诚信类、信用类、信得过班组、优秀监理类、优秀设计类、优秀钢结构类的表彰。 问题一:项目负责人表彰不包含优秀钢结构类的表彰,经查询项目负责人国家级表彰除了优秀钢结构类的表彰,就只有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有颁发文件(文号:中建材经研字〔2024]1号。 协会查询链接:http://csbmie.cn/nd.jsp?fromColId=2&id=553#\_np=2\_4652 )中27家单位有2023 年度杰出项目经理,是否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制,指定此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 请直接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感谢! 问题二:项目负责人表彰不包含优秀钢结构类的表彰,此项设置明显是为了排除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的个人表彰,是否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制故意排除一些协会颁发的表彰。 请直接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感谢! 5、答:本条件设置不存在单一性,见第9点回答。本项目条件设置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2020〕26 号)及《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设置且符合文件要求。 6、问:(综合评价法)条款号2.24(2)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的评标加分项。如“全国钢结构工程优秀建造师”不算,此评分是否通过“备注”或“注释”有量身定做的嫌疑,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条件苛刻,以特定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请依法公正公开正面的回复我司提出的异议问题,请不要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及投标人自行考虑”等不负责任的答复敷衍了事,如不正面回复异议问题,我司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异议问题。 2、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条款号2.24(2)企业表彰情况:“投标人 入选过市级(或以上)优质建筑类企业(施工企业)目录(名单或名录)的情况”此评标加分项的异议。 提问内容:①经查询结果,满足连续3年且有颁发“优质建筑类企业(施工企业)目录(名单或名录)”该奖项仅有“惠州市建筑业协会”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此评标评分项严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违规行为。本评分有量身定做的嫌疑,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条件苛刻,属于以特定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这个评分条件能顺利开展招投标活动,将会对佛山招投标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如果这种评分条件也能设置,将是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一大挑战。请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也请招投标管理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给工程招投标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②“优秀建筑业企业”与评标办法中企业表彰情况“优质建筑企业”表彰的要求评选办法一致,是否符合评分要求。如不符合,“本评分是否通过“备注”或“注释”有量身定做的嫌疑,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条件苛刻,属于以特定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请不要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及投标人自行考虑”等不负责任的答复敷衍了事,如不正面回复异议问题,我司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异议问题。 6、答:(1)本评分项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2020〕26 号)及《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设置且符合文件要求。(2)否。本评分项设置符合《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设置且符合文件要求。 7、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中,单位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给出了具体的计算基础与费率,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且“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费”规定了按规范计取的计算基础及费率,请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删除上述总价措施项目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算基础与费率,只需保证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额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问:投标人须知10.13(2)中要求“投标文件中《(二)投标函附录》第 2 条“计划开工日期”及第 4 条“计划竣工日期”不需填写,“合同条款号”列内容不需填写。”请问是《(二)投标函附录》的所有合同条款号均不需填写吗? 问: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费汇总栏直接给定了预算包干费的计算基础及费率,但预算包干费的细项栏费率给定为0,导致单位工程汇总表预算包干费不显示,请问预算包干费的细项栏费率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填上,由此产生的工程量清单的改变不作为废标条款? 7、答:(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上述总价措施项目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算基础与费率,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即可。(2)《(二)投标函附录》的所有合同条款号均可以不需填写。(3)预算包干费的计算基数及费率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填上,由此产生的工程量清单改变不作为废标条款。 8、问: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由于我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获奖证书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请明确我司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是否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8、答:如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可以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工程类业绩并获奖。其他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请问项目获奖证书上面有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名字,这种类型的证书是否属于个人表彰?另外请明确哪些相关行业的哪些类型的表彰属于项目负责人表彰? 9、答:不属于。项目负责人表彰包括但不限于优秀项目经理、先进项目经理、杰出项目经理等,其他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1、现就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中列明项目名称不一致进行澄清。 因项目实施需要,本项目更换招标人主体。于系统新建项目注册时出现项目名称重复提示。经沟通建议,招标代理机构于项目名称后添加后缀标记1,先行完成项目注册并进行项目公示。后期将通过系统维护方式将平台注册名称修正。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为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任何公示信息与该项目名称不符的,均以本次澄清明确的项目名称为准。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2相关专业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3、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三、其他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共7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邮编:528200 联 系 人:邝工 电 话:0757-8179038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粤省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庆云(土名)“青龙口围”地段青龙口围1号之2 邮编:528000 联系人:黄志雄 联系电话:0757-83131160 电子邮件:zbiaocg@163.com 2024年7月16日 | |||||||||||||||||||||||||||||||||||||||||
工期(交货期) | 30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17332809.6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限期限范围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如双方都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工作,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为准。双方承担工作内容需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 2.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2.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其中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施工)”(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任意一方提供):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4.3.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类施工业绩。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5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类施工业绩。 6 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 投标人业绩要求: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类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7-10 12:39:5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31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31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
开标方式 | 投标人可选择现场或选择远程解密。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7-31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邝工 | 联系电话 | 0757-817903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粤省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庆云(土名)“青龙口围”地段青龙口围1号之2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83131160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 | |||||||||||||||||||||||||||||||||||||||
发布责任人 | 佛山粤省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4.项目投资代码:2311-440605-04-01-734989 5.本项目公告性质:正常,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6.工程编号: GC2024(NH)WZ0094 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10.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757-81253005、0757-86286106 11.本工程项目名称为【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与该名称不一致的,以【平洲大圩(猪栏桥)活化改造项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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