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jcbz2023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827-7120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CBZ202305
项目名称: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 号)、《四川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川自然资发〔2021〕5 号)和《关于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报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205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通江县全域33个镇(乡/街道),幅员面积4116平方公里。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7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14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4条。境内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26.9亿立方米。林地19万余公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规划编制依据
1.《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2.《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4.《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5.《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6.《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技术导则》;
7.《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8.《退耕还林还草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9.《四川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指南》(2020年);
10.《四川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南》(2020年);
1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1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3.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
14.项目区所在范围的遥感影像;
15.《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川自然资发〔2022〕32号)
1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地规划规范。
(二)服务要求:
1.全面摸清生态本底。
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森林、水、湿地、草原、矿产等自然资源专项基础调查与评估成果的基础上,综合气象、地质、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各方面的数据资料,全面掌握区域自然地理状况、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土地利用和地表覆被情况、自然灾害发育分布等基础地理条件和生态本底状况。
2.系统研判生态问题。
以自然地理单元为对象,充分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和其他生态专项评价成果,开展生态系统综合评估,明确国土空间主导生态功能,统筹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合理确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科学评估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和恢复力水平,识别农业、城镇功能空间生态系统恢复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潜力。从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人类活动影响,分析自然地理格局演变规律和土地利用方式的合理性,判识重大生态风险、诊断突出生态问题、识别空间冲突区域。
3.科学确定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依据相关标准,衔接相关规划,在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现状和生态问题判识基础上,坚持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精准定位、落实传导的原则,重点从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受损重要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系统质量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规划任务完成考核等方面,科学确定 2025年、2030 年、2035 年分阶段目标,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4.提出重点修复任务。
遵循生态系统演替和自然地理演变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实施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在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冲突的重点区域,发挥生态修复作用,形成点线面结合、生态功能互为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统筹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及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地上地下、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生态功能分区提出科学措施,分类施策。
5.部署安排重大项目。
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和恢复能力,在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时序,部署生态修复重点整治任务。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2035 年,基准年为2020年。
成果内容及要求:按照国家、省相关编制指南、审查要求、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提交文字、图纸及数据库等规划成果。成果需要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1.文字报告成果: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图件成果:基础分析图、综合分析图、规划成果图
(五)质量要求: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成果应包含文字、表格、图纸等。成果的表达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及相关知识产权最终归采购人所有。
(六)保密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例,保证本项目所有的资料及成果不得传递给无关的第三方;工作中作废的有关资料统一回收、保管并交采购人统一销毁处理;妥善保管、保存成果工作,否则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审查要求:通过省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160日历天。
第一阶段:90日历天,初始成果通过县政府审批印发实施。
第二阶段:70日历天,报自然资源厅成果汇交和备案。
(二)服务地点:巴中市通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乙方即可申请验收,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后续服务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 号)要求、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履约质量等内容。
(4)验收结果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服务费依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五)报价组成:供应商所报价格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测绘费、后期处理费、软硬件设备费、现场踏勘费、资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费、安全文明费、耗材费、后续服务费、税费及合理的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安全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
(七)后续服务要求:本项目后续服务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 180 日历天,在后续服务期内如需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进行修订或完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八)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编制服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九)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采集的数据及所形成的全部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2.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确保参与项目的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相应损失。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成果资料,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4.风险提示:供应商应自行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本项目现有情况和影响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查看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1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城市(乡)规划或测绘类资质乙级及以上;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规划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本单位人员);项目组成员须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整治或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测绘,环保,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专业类别人员,各个专业类别不少于1人(可聘用非本单位人员); ③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已完成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指:规划或测绘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红峰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27-722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联系方式:杨女士 0827-712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827-7120058
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CBZ202305
项目名称: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 号)、《四川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川自然资发〔2021〕5 号)和《关于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报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205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通江县全域33个镇(乡/街道),幅员面积4116平方公里。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7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14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4条。境内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26.9亿立方米。林地19万余公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规划编制依据
1.《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2.《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4.《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5.《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6.《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技术导则》;
7.《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8.《退耕还林还草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9.《四川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指南》(2020年);
10.《四川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南》(2020年);
1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1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3.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
14.项目区所在范围的遥感影像;
15.《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川自然资发〔2022〕32号)
1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地规划规范。
(二)服务要求:
1.全面摸清生态本底。
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森林、水、湿地、草原、矿产等自然资源专项基础调查与评估成果的基础上,综合气象、地质、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各方面的数据资料,全面掌握区域自然地理状况、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土地利用和地表覆被情况、自然灾害发育分布等基础地理条件和生态本底状况。
2.系统研判生态问题。
以自然地理单元为对象,充分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和其他生态专项评价成果,开展生态系统综合评估,明确国土空间主导生态功能,统筹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合理确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科学评估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和恢复力水平,识别农业、城镇功能空间生态系统恢复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潜力。从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人类活动影响,分析自然地理格局演变规律和土地利用方式的合理性,判识重大生态风险、诊断突出生态问题、识别空间冲突区域。
3.科学确定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依据相关标准,衔接相关规划,在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现状和生态问题判识基础上,坚持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精准定位、落实传导的原则,重点从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受损重要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系统质量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规划任务完成考核等方面,科学确定 2025年、2030 年、2035 年分阶段目标,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4.提出重点修复任务。
遵循生态系统演替和自然地理演变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实施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在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冲突的重点区域,发挥生态修复作用,形成点线面结合、生态功能互为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统筹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及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地上地下、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生态功能分区提出科学措施,分类施策。
5.部署安排重大项目。
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和恢复能力,在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时序,部署生态修复重点整治任务。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2035 年,基准年为2020年。
成果内容及要求:按照国家、省相关编制指南、审查要求、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提交文字、图纸及数据库等规划成果。成果需要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1.文字报告成果:通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图件成果:基础分析图、综合分析图、规划成果图
(五)质量要求: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成果应包含文字、表格、图纸等。成果的表达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及相关知识产权最终归采购人所有。
(六)保密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例,保证本项目所有的资料及成果不得传递给无关的第三方;工作中作废的有关资料统一回收、保管并交采购人统一销毁处理;妥善保管、保存成果工作,否则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审查要求:通过省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160日历天。
第一阶段:90日历天,初始成果通过县政府审批印发实施。
第二阶段:70日历天,报自然资源厅成果汇交和备案。
(二)服务地点:巴中市通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乙方即可申请验收,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后续服务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 号)要求、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履约质量等内容。
(4)验收结果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服务费依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五)报价组成:供应商所报价格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测绘费、后期处理费、软硬件设备费、现场踏勘费、资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费、安全文明费、耗材费、后续服务费、税费及合理的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安全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
(七)后续服务要求:本项目后续服务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 180 日历天,在后续服务期内如需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进行修订或完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八)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编制服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九)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采集的数据及所形成的全部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2.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确保参与项目的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相应损失。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成果资料,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4.风险提示:供应商应自行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本项目现有情况和影响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查看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1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城市(乡)规划或测绘类资质乙级及以上;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规划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本单位人员);项目组成员须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整治或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测绘,环保,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专业类别人员,各个专业类别不少于1人(可聘用非本单位人员); ③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已完成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指:规划或测绘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红峰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27-722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联系方式:杨女士 0827-712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827-71200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