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110kV商都变110kV、35kv母线改造及2号主变更换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43.1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dcg-2024-236
预算金额443.13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茜0474-88555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阮雅娟0471-4360908
中标公司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43.13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勇川
公告正文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110kV 商都变 110kV、35kv 母线改造及 2 号主变更换工程施工 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wdcg-2024-236)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443.134300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工期/交货 期/服务期:214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454.762500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214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455.217700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工期/交货 期/服务期:214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勇 川
1512017201831839;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宣
NMG2514061;
中标候选人(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贾重阳 蒙 21513142671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中标候选人(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 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gxzb_sp@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1-4360908(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 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 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
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其他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110kV 商都变 110kV、35kv 母线改造及 2 号主变更换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dcg-2024-236)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110kV 商都变 110kV、35kv 母线改造及 2 号主变更换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编号:wdcg-2024-236)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编号质量标准
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评标情况(综合排序)
第一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431343.00 李勇川 1512017201831839 符合国家 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214 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547625.00 李宣 NMG2514061 符合国家电 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214 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 合排序第二
第三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4552177.00 贾重阳蒙 215131426714 符合国家电力 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214 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 排序第三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否决原因
1 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暗标编制不符 2 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暗标编制不符 3 石钢木建设有限公司暗标编制不符
4 湖南湘中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编制不符 5 内蒙古腾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编制不符
评审得分汇总表
序号单位名称价格评审得分技术评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总得分排名 1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8.67 32.84 15.00 86.51 1
2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9.95 34.46 7.00 81.41 2
3 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0 31.16 3.00 74.16 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 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gxzb_sp@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1-4360908(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 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 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 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监督单位: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474-8321739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集宁区
联系人:马茜
联系电话:0474-8855518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15 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 A 座 608 室
联系人:阮雅娟、高仟、赵颖、王志敏、刘华
联系电话:0471-4360908
电子邮件:gxzb_sp@163.com
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 B 区 2 号楼
邮编:01200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集宁区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474-88555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15 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 A 座 608 室
联 系 人: 阮雅娟、高仟、赵颖、王志敏、刘华
电 话: 0471-4360908
电子邮件: gxzb_s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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