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兴安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8月16日就兴安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兴安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G1-11347-GXJLG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8月16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日期:2018年9月5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何志锋、刘超红、何培廉、蔡俊 业主评委:蒋子威 五、定标日期:2018年9月5日 六、中标信息:
七、未中标情况: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
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贰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整(¥:21730元)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兴安县公安局 地址: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地址:兴安县志玲路518号 项目联系人:李根 项目联系人:文主任 联系电话:0773-2583851 联系电话:0773-6775803 监督部门: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十一、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583851,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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