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余县]江西君汇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XZH2021-DY-001)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113932.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zh2021-dy-001
预算金额113932.1万元
招标公司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君汇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骆先生181709567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4
公告正文
[大余县]江西君汇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XZH2021-DY-001)资格预审公告
[2021-06-03]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1-DY-001),已由余府字[2021] 9号文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大余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实施机构: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实施地点:大余县新城、樟斗、青龙、浮江、吉村、河洞、左拔、池江、黄龙、内良、南安等乡镇
2.4项目类型及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大部分属于市政工程领域
2.5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1393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535.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06.99万元,预备费5107.12万元,建设期利息6682.50万元。
2.6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城、樟斗、青龙、浮江、吉村、河洞、左拔、池江、黄龙、内良、南安等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道路、管网、绿化、路灯、停车场、公厕、便民广场、人居环境整治、排水沟渠、智慧农业、公交、水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1-1:建设内容一览表
2.7运作形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运作模式为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同期满,项目公司投资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在以及运营期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给大余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8股权结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2.10 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运作模式为BOT,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21.01%(约23932.10万元),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78.99%(约90000万元)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2.11项目协调领导机制: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由大余县人民政府成立PPP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日常办事机构,牵头对本项目PPP操作进行指导,并对PPP实施方案及合同文件进行联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3.2、3.3、3.4条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5. 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21年 6 月 2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公示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注: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项目实施机构):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赣州市大余县南安大道388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046686803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君汇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中大道1299号莱蒙都会小区一期(B-21-4)地块6#商业、住宅楼1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18170956733
邮箱:zgjxzb@163.com
附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rar
[2021-06-03]
项目概况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 6 月 2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1-DY-001),已由余府字[2021] 9号文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大余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实施机构: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实施地点:大余县新城、樟斗、青龙、浮江、吉村、河洞、左拔、池江、黄龙、内良、南安等乡镇
2.4项目类型及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大部分属于市政工程领域
2.5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1393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535.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06.99万元,预备费5107.12万元,建设期利息6682.50万元。
2.6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城、樟斗、青龙、浮江、吉村、河洞、左拔、池江、黄龙、内良、南安等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道路、管网、绿化、路灯、停车场、公厕、便民广场、人居环境整治、排水沟渠、智慧农业、公交、水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1-1: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 | | |
1 | 麻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 | | |
1.1 | 新建、改造种鸭场栏舍 | 6025 | 平方米 | |
1.2 | 新建、改造水陆运动场 | 5987 | 平方米 | |
1.3 | 新建、改扩建附属设施 | 950 | 平方米 | |
1.4 | 购置设备 | 15 | 套 | |
2 | 蔬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 | | |
2.1 | 蔬菜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 | 350 | 亩 | 包括蔬菜钢架大棚搭建、土地整理及育肥、灌溉设施和道路设施建设等 |
3 | 旅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 | | |
3.1 | 西华山工业旅游提升配套基础设施 | | | |
3.1.1 | 钨矿矿洞科普区 | 8100 | 平方米 | |
3.1.2 | 矿工生活体验区 | 42000 | 平方米 | |
3.1.3 | 互动拓展区 | 90000 | 平方米 | |
3.1.4 | 主题博览园 | 60000 | 平方米 | |
3.1.5 | 文化科普展示区 | 4364 | 平方米 | |
3.1.6 | 矿业遗迹游览体验区 | 60000 | 平方米 | |
3.1.7 | 矿区生态修复 | 58000 | 平方米 | |
3.2 | 大余县旧城配套旅游基础设施 | | | |
3.2.1 | 建筑及配套基础设施 | 273344 | 平方米 | |
3.2.2 | 便民广场 | 54567 | 平方米 | |
3.2.3 | 市政桥梁 | 460 | 平方米 | |
3.2.4 | 停车场 | 3100 | 平方米 | |
二 |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 | | | |
1 |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综合体) | 23900 | 平方米 | |
2 | 农贸市场(农产品交易中心) | 14225.00 | 平方米 | |
3 | 道路工程 | 339410.00 | 平方米 | 含桥梁 |
4 | 管网工程 | 50000.00 | 米 | |
5 | 绿化工程 | 69102 | 平方米 | |
6 | 路灯工程 | 2727 | 盏 | |
7 | 圩镇综合停车场 | 24892.00 | 平方米 | |
8 | 公共厕所 | 900.00 | 平方米 | |
9 | 便民广场 | 28500.00 | 平方米 | |
10 | 人居环境整治 | 325396.00 | 平方米 | |
11 | 排水沟渠 | 56930.00 | 平方米 | |
12 | 智慧农业 | 1 | 项 | 包括物联网采集硬件设施设备、显示屏、数据可视化平台、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后端服务器分析计算单元、存储阵列、音视频设备等 |
13 | 公交车站及配套设施 | 200 | 平方米 | |
14 | 公交停靠站及配套设施 | 4 | 个 | 包括安全标识标牌、标线、减速设施等 |
15 | 抽水泵站 | 1 | 座 | |
16 | 水陂工程 | 933.33 | 立方米 | |
17 | 堤防工程 | 15771 | 米 | 包括水渠、挡土墙、河堤及护栏等 |
18 | 乡村振兴示范村 | 20 | 个 | |
19 | 圩镇污水处理设施 | 5000 | 吨/天 | 10座,兼氧FMBR工艺 |
20 | 垃圾处理设施 | | | |
20.1 | 新城镇建筑垃圾消纳场 | 14000 | 平方米 | |
20.2 | 南安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 | 20 | 吨/天 | 日处理20吨 |
20.3 | 南安镇大件垃圾破碎系统 | 1 | 套 | |
20.4 | 南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 | 19500 | 平方米 | |
20.5 | 垃圾分类驿站 | 40 | 个 | |
20.6 | 环境卫生清理 | 15000 | 平方米 | |
2.7运作形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运作模式为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同期满,项目公司投资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在以及运营期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给大余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8股权结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2.10 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运作模式为BOT,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21.01%(约23932.10万元),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78.99%(约90000万元)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2.11项目协调领导机制: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由大余县人民政府成立PPP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日常办事机构,牵头对本项目PPP操作进行指导,并对PPP实施方案及合同文件进行联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3.2、3.3、3.4条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5. 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21年 6 月 2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公示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注: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项目实施机构):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赣州市大余县南安大道388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046686803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君汇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中大道1299号莱蒙都会小区一期(B-21-4)地块6#商业、住宅楼1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18170956733
邮箱:zgjxzb@163.com
附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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