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0851-88606243
招标代理机构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敏0851-855302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设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设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设计集中采购项目

2.2服 务 期:三年。自发放中标通知书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实行年度和日常服务评价考核制度。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对入围单位的服务质量、服务评价、合同执行等进行考核,若入围单位履约情况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对入围单位采取减少份额、暂停合作、予以清退等措施处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 招标内容:对贵州省全辖的营业网点及营业办公用房的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如下服务工作:

①前期服务阶段:现场勘测,明确尽职调查要求。

②设计服务阶段(须达到各阶段的国家及行业的设计深度要求):方案设计(包括原建筑平面图、拟装修改造平/立/剖面功能图、方案布置、效果图等)、初步设计(包含全专业的初步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特性设计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施工图;设计家具配置图;编制主材参考品牌、明确施工定额工期等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③现场服务阶段:(包括设计变更、加工工艺及施工工艺设计)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并参加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要求)。

2.5 设计费预算合计:约200万元。

2.6 入围单位:不超过4家,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分配的工作内容为准。

注:按有效投标人数量2:1方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能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为两年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管理办法》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网站查询,若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及各网点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我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0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发布入围候选人公示后放弃入围/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1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我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我公司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若有关联,须承诺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若无关联,须承诺本单位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无关联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每日上午09:00-12时;下午14:00-17:00时),在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层)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

(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①将上述线下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标书费汇款凭证(标书费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简写)发送至邮箱610474002@qq.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请填“××项目(项目名称)××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字样),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②缴费:招标文件费请转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40 200 630 902 250 45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瑞金南路支行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上午10:00时,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00号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60624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18层

项目联系人:何敏、刘翔、黄智杰

联系电话:0851-85530222、18685177393


2024年12月27日 



具体公告公示点击链接进行查看报名: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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