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y(2024)-04-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助理0311-886006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利0311-8302158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Y(2024)-04-15
项目名称: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预算金额:325.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5.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名称: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洼乡东孙楼村规划位置
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9950平方米,新建教学生活区、物资储备区、搜救犬训练区、训练设施区等。教学生活区,总建筑面积52250平方米,包括:综合楼1栋,地上5层, 建筑面积8750平方米;培训楼1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综合训练馆1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执勤战备楼5栋,均为地上3层,建筑面积16100平方米;学员宿舍2栋,地上5层,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食堂及服务用房1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门卫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60平方米;地下车库1栋,地下1层,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物资储备区,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场地面积12800平方米,包括:综合物资储备库3栋,其中2栋地上1层,1栋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直升机库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货运堆场场地面积8000平方米;停机坪场地面积12800平方米。搜救犬训练区,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场地面积3500平方米,包括:搜救犬训练基地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搜救犬训练场场地面积3500平方米。训练设施区,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总场地面积108500平方米,包括:建筑火灾扑救训练楼5050平方米;水域训练提升泵房150平方米;心理训练场1600平方米;标准田径场20500 平方米;球类训练场5000平方米;器械训练场2000平方米;危化品事故处置训练场13500平方米;山岳灾害救援训练场(包含绳索训练塔)20900平方米;水域灾害救援训练场18500平方米;建筑火灾扑救训练场(车操训练场)18000平方米;交通事故处置训练场4000平方米;地震灾害训练场4500平方米。同时,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网及附属设施等。
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省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规定。
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及结算复审。
6 、服务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跟踪审计完成,其中清单编制不超过15天;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审计完成,其中清单编制不超过15天,招标控制价不超过7天,结算审计不超过60天;三标段:不得超过15天。
7、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清单编制、跟踪审计;二标段: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结算审计;三标段:结算复审。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跟踪审计完成,其中清单编制不超过15天;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审计完成,其中清单编制不超过15天,招标控制价不超过7天,结算审计不超过60天;三标段:不得超过1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2.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本项目分为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标一个标段。评审顺序为:依次评审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广场街与中山大道交汇处附近东,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登记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4、①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2521315  邮箱:lsxzbb@163.com;
②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元):一标段800元,二标段800元,三标段800元;
③其他公示内容:/;④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1)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2)招标人: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于助理、沙莎,联系电话:0311-89181365、0311-8860062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利 白建非,联系电话:0311-8302158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349号、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街32号        
联系方式:于助理、沙莎 0311-89181365、0311-88600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系方式:陈利 白建非 0311-83021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利 白建非
电 话:  0311-8302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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