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变卖项目公告
金额
7.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变卖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处置,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变卖项目
2.竞拍底价:人民币71000.00元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
注:1.标的物存放地点分散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各区域,成功竞买方需到各点位回收,我院不负责为其统一回收。
2. 竞拍标的物实物状况及最终数量以现场点算为准。
3.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用以约束投标人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竞价结束后,未中标者其投标保证金现场无息退还,中标者其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无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以下行为将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1)现场竞价环节中公布报价后撤销报价;
(2)中标后不签署合同;
(3)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4年7月11日下午17:00前发送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yzfyzbcg@163.com,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命名
2.报名登记期结束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或不足三家时不延长报名登记期限,报名登记截止日我院有权消本次处置。
3.现场勘查
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该单位的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现场查验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不接受提前或延后现场看样的要求,现场勘查联系人:曹明松 13179771868)
4.现场竞价
2024年7月12日上午10:00,各意向竞买方书面报价并签名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至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采中心。本次竞价分为两轮:第一轮所有意向竞买方递交密封书面报价后,现场公布报价,根据报价排序以报价高的前三名入围;第二轮入围意向竞买方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以报价最高且高于竞拍底价的方式确定成交方;少于三家重新发布处置公告。
5.现场确定成交价和成交方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变卖项目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竞买。
2.在竞价过程中以竞拍底价为起始价格,意向竞买方不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取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
3.报价单没有签名和盖章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
4.意向竞买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买方的公平竞争,如存在损害我院或者其他竞买方的合法益的行为,则取消参与本次及我院以后竞买的资格。
五、处置合同主要条款
1.处置标的物的回收、运送、装卸及现场残留物清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交人应在确定中标后现场立即全额支付交易款项。
3.处置工作须在接我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影响我院正常工作秩序。如因我院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搬运,则搬运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4.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处置本项目货物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如造成环境危害或其他损失时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5.成交人若损坏我院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6.成交人在货物交接后必须进行破坏性处理,并承诺不再流入市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成交人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364712
联系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中心
报名邮箱:yzfyzbcg@163.com,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命名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4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变卖项目
2.竞拍底价:人民币71000.00元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
注:1.标的物存放地点分散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各区域,成功竞买方需到各点位回收,我院不负责为其统一回收。
2. 竞拍标的物实物状况及最终数量以现场点算为准。
3.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用以约束投标人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竞价结束后,未中标者其投标保证金现场无息退还,中标者其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无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以下行为将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1)现场竞价环节中公布报价后撤销报价;
(2)中标后不签署合同;
(3)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4年7月11日下午17:00前发送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yzfyzbcg@163.com,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命名
2.报名登记期结束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或不足三家时不延长报名登记期限,报名登记截止日我院有权消本次处置。
3.现场勘查
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该单位的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现场查验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不接受提前或延后现场看样的要求,现场勘查联系人:曹明松 13179771868)
4.现场竞价
2024年7月12日上午10:00,各意向竞买方书面报价并签名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至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采中心。本次竞价分为两轮:第一轮所有意向竞买方递交密封书面报价后,现场公布报价,根据报价排序以报价高的前三名入围;第二轮入围意向竞买方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以报价最高且高于竞拍底价的方式确定成交方;少于三家重新发布处置公告。
5.现场确定成交价和成交方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变卖项目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竞买。
2.在竞价过程中以竞拍底价为起始价格,意向竞买方不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取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
3.报价单没有签名和盖章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
4.意向竞买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买方的公平竞争,如存在损害我院或者其他竞买方的合法益的行为,则取消参与本次及我院以后竞买的资格。
五、处置合同主要条款
1.处置标的物的回收、运送、装卸及现场残留物清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交人应在确定中标后现场立即全额支付交易款项。
3.处置工作须在接我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影响我院正常工作秩序。如因我院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搬运,则搬运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4.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处置本项目货物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如造成环境危害或其他损失时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5.成交人若损坏我院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6.成交人在货物交接后必须进行破坏性处理,并承诺不再流入市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成交人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364712
联系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中心
报名邮箱:yzfyzbcg@163.com,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命名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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