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溪市中医院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_采购/资审公告
金额
19.4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8/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zh2018-gxjt008
预算金额19.44万元
招标公司贵溪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昊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女士13907018084
标书截止时间2018/09/17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9
公告正文

谈判邀请

江西正昊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溪市中医院的委托,就贵溪市中医院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ZH2018-GXJT008)对其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非招标方式可以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现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鹰潭市翔云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鹰潭市月湖区祥云安防科技、鹰潭华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ZH2018-GXJT008

采购内容:

采购计划

编号

采购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价(元/年)

服务年限

简要服务说明

贵购2018B000106882

贵溪市中医院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1

194400

三年

包括电气火灾隐患预警服务、电气火灾隐患监管服务、系统运维等。

注:服务期限为三年,年度末,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全年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如中标人的服务被评价为合格可以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重新确定新的合格的中标人,上一年本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此次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3. 有效的纳税凭据或证明

4.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

5. 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须提供);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09月13日—2018年09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省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或江西正昊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33号鹰王环东花苑1栋2单元202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联系人:13907018084(卢女士)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时间:2018年09月19日09:30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和谈判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谈判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正昊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贵溪市中医院

详细地址:鹰雄大道贵溪大桥东延伸段以南、四中路以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先生/1360701230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正昊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33号鹰王环东花苑12单元20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女士/0701-6287778/13907018084

电子函件:7032207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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