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由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关于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政务投资(2024)1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华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苍颉路 2 号,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现院区西北侧,东临甘八路,北临横二路。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8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扬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1)除供电设计和三网通设计外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筑单体全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电、弱电)、暖通、消防、人防等各专业。
2)各专项【含医疗专项(预留物流专项设计条件)、医用空气净化系统、医用气体供应工程、中央分质供水系统、防辐射屏蔽(CT、手术室等)、实验室、手术室】设计等;
3)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建筑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暖通空调工程专项设计、室内/外装修(含幕墙)设计、消防工程专项设计、智能化设计(含灾备系统)、钢结构专项设计、地下建筑、电梯设计、会议室(报告厅)声光电设计、文化展陈设计、平战转换预案编制等;
4)室外附属工程(道路、场地、停车场、给水、污水(含预处理)、雨水、消防、路灯、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配套设施、地下强弱电线管道、化粪池、围墙、大门、传达室等)设计,供配电配合设计、室外总图设计、二次供水系统、室外水池及管沟等构筑物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污水处理构筑物及配套工艺设计、旧院区消控室扩建改造、变配电房土建及低压开关至单体建筑供电系统设计等;
5)节能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设计(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不含评价标识申请);
6)车位划线、导视系统、建筑室外照明亮化(泛光)设计、标识标牌系统(含人防标识标牌、室内楼层房间标识标牌、交通设施标牌、管道井标牌等)设计等。
(2)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报审及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3)配合服务内容:与设计成果相匹配;应配合概(预)算、最高限价审核各项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概(预)算、最高限价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和施工图设计报审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批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评审要求,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包含在合同价内,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直到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4)配合服务施工阶段发包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
2.4 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1)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公告发布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后 3 日历天内完成调整并取得专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后 15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在一次审图回复周期内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服务需贯穿施工过程全阶段。
(2)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止。
2.5 合同估算价:327.2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9月12日至2024 年9月20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10日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华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28号 |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
邮编:225000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侯女士 |
联系人:谢婕、魏水苹 |
电话:0514-87366980 |
电话:0514-87880356 |
传真:/ |
传真:0514-87880356 |
电子箱:/ |
电子邮箱:1754380398@qq.com |
附件1:评标方案
(1)技术标评分标准(60分)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设计技术方案(60分) |
对原方案的 优化深化建议 |
5 |
充分领会设计理念,对原方案设计的不足之处,能说明的空间及布局进行进一步的深化优化,对原方案提出建议,并提出修改方案。优得4分-5分(含4分),良得3分一4分(含3分),一般得2-3分(含2分),差得2分以下。 |
总平面图设 计 |
5 |
总平面设计建议符合规划要求,满足项目的基本需求,满足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及规范、总平面规划布局合理,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足消防间距、红线内交通运输的要求、红线内接送流线清晰、合理,出入口位置合理、消防车道、登高场地设置满足相关消防规范要求。优得4分-5分(含4分),良得3分一4分(含3分),一般得2-3分(含2分),差得2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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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计及合理化建议(根据原方案提出建议,并进行优化、深化) |
40 |
1、建筑方案的布局合理、空间张弛有度、图纸完整,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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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经济、安全可靠,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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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给排水方案的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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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气方案的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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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暖通、通风方案要符合传染病医院设计规范,方案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主要材料设备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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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室内外综合管网、市政道路等方案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 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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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海绵城市、节能设计、绿色设计以及其他必要的附属设施等方案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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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环境保护、节能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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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坑支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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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疗专项设计方案符合传染病医院设计规范要求。优得 3-4 分(含3分),良得 2-3 分(含2分),一般得 1-2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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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材料在本项目设计中的应用 |
1 |
新技术、新材料在本项目设计中的应用, 能提出科学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节约投资的建设性意见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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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目标控制措施 |
5 |
造价目标控制满足规范和招标文件限额设计要求,设计范围及内容一致完整、经济合理。优得4分-5分(含4分),良得3分一4分(含3分),一般得2-3分(含2分),差得2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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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3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优得2-3 分(含2分),良得 1-2 分(含1分),差得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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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
1 |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
(2)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获奖和资质 (21分) |
企业业绩 |
7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7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合同中设计工作内容需包含初设和施工图阶段设计)。 |
企业获奖情况 |
8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非厂房、非住宅)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奖项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8分;此项满分得8分。以上奖项不含单专业奖项。同一工程奖项按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 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应包含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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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6 |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 来,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 1 个得 1 分,最高得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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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组 (8分) |
项目负责人 |
4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规划师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只具有注册规划师的得2分,只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合同中设计工作内容需包含初设和施工图阶段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
项目团队 |
4 |
1、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得2分,缺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负责人都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以上各负责人每有一个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2分,最高加1分,此项最高2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需提供2024年6月-2024年8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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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素质 (1分) |
管理体系 |
1 |
1、获得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符合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获得符合GB/T45001-2020/ISO45001 :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此项证书齐全的得分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不全不得分。 |
(3)经济标(10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设计费报价 (10分) |
价格标准 |
10 |
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若小于7家时取所有单位的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为评标基准的得满分10分,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出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附件2:定标方案
一、定标因素
(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企业实力:投标人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代表性的设计项目;(不超过10项)、注: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招标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企业信誉: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设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者相关文件(以证书或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不超过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