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嵩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规划路径(含水厂)选址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0.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9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哲杰0574-88103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嵩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规划路径(含水厂)选址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嵩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规划路径(含水厂)选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市政类(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2日23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 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jzrgc.com/)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丁哲杰
电 话:0574-88103779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梅洛
联系方式:0574-88107620
本招标项目大嵩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规划路径(含水厂)选址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嵩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规划路径(含水厂)选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分项最高限价 |
一 | 大嵩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规划路径(含水厂)选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确认认可、获得批复,最终成果通过实际需求人确认。 | 99.5万元 | 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水厂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论证报告:46.4万元 |
鄞州区梅溪水库至大嵩水厂原水管路径规划:7.9万元 | ||||
鄞州区韩岭至大嵩水厂给水管路径规划:14.3万元 | ||||
鄞州区大嵩水厂出厂管路径规划:30.9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市政类(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2日23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 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jzrgc.com/)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丁哲杰
电 话:0574-88103779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梅洛
联系方式: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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