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古雷开发区2022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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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雷开发区2022年度水土保持
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采购合同
武汉市合同专
甲
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
乙方:武汉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年7月15日
甲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
乙方:武汉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编号为XMCS-ZZ(2022)004号的古雷开发区2022年度水土保
持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碳商结果,乙方为成交
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口(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总金额
2.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壹仟元整(¥171000.00元)。
3、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3.1交付时间:一年4次的监督性现场核查工作(出具季度、年度报告)
3.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
3.3交付条件:按碳商文件要求,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合同标的应符合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4.1根据水保方案设计内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对古雷开发区在建
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一年4次的监督性现场核查工作(出具季度、年度报告),具体
工作内容如下:
4.1.1.资料收集:收集整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监测、监理、
历次监督检查等相关资料及图件;
4.1.2.遥感监管:通过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资料矢量化,结合
中、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监管项目进行合规性比对,利用防治责任范围与扰动范
围叠加分析,掌握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及变更、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合规性等
情况;
4.1.3.水土保持现场监管:现场调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登记现场调查
情况并拍照取证。
4.2重点项目(区域)无人机监管要求
4.2.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名单,结合无人机
每季度对项目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每个重点项目抽取重点部位(如扰动面积大、
弃渣场等)利用无人机航拍获取正射影像资料并开展现场调查复核,其中点状项
目不少于1个重点部位,线状项目不少于2个重点部位。
4.2.2.对其他项目(非重点项目)存在扰动面积大、挖方量大、以及弃土弃
古
渣有争议的区域,利用无人机航拍获取正射影像资料并开展现场调查复核。
4.3扰动图斑解译
结合水利部及水利厅下达任务或数据,完成相应的扰动图斑解译、确认及反
馈工作。
4.4群众举报等特殊事件
涉及违规项目群众举报,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等特殊问题,中标单位需携带航
拍无人机等设备及时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报告。
5、验收
5.1验收应按照碳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季度、年度监测报告要通过专家部门评审及其他有关规定。
5.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口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碳商文件规定填写)
6、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交季度监测报告后向
25
文佳
采购人申请付款
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交季度监测报告后向
225
采购人申请付款
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交季度监测报告后向
325
采购人申请付款
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交季度监测报告及年
425
度报告经验收后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7、履约保证金
无。口有,具体如下:(按照碳商文件规定填写)
8、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际期限以监测及工作完成和结清款项
为准。
9、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的资料而造成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
延误,提供报告时间按实际工日顺延。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果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及行政管理审批
部门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新出具合格的报告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审
批通过。否则乙方应按罚款200元/天。
9.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甲方
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9.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合格的技术咨询成果,每
超过一日,应减收技术咨询报酬200元/天。
10、知识产权
10.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
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
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
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
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
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1.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为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人民法院判决的结果为准。
12、不可抗力
12.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
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
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
任。
12.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
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3、合同条款
1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
的技术成果,归双_方所有。
1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
新的技术成果,归双_方所有。
13.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
责任。
14、其他约定
14.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
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4.5其他:无·息收根据实除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佳询有限
甲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永局乙方: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02310620
住所: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88号高雄
华陈壹号1单元11层1105局房用章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兆君印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郑雅卿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361508305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中北路支行
账号:账号:420011650280053001446
签订地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签订日期:2022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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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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