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1-211300-01953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臭氧成因分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碳排放总量控制及碳排放考核研究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42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工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中标(成交)金额:596,5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朝阳市环境空气臭氧成因分析及来源解析项目
供应商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251号
中标(成交)金额:5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C169999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7-2020年)。通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温室气体核算工作,识别出各阶段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和掌握各部门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其排放特征,预测未来减缓潜力,发现降碳空间,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奠定基础,有利于完成国家和辽宁省政府部门下达的降碳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结合朝阳实际,制定实地调研计划,开展现场调研,全面掌握朝阳市2017-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各地区的分布状况,并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研究,并对朝阳市重点能耗企业降碳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服务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7-2020年)。通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温室气体核算工作,识别出各阶段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和掌握各部门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其排放特征,预测未来减缓潜力,发现降碳空间,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奠定基础,有利于完成国家和辽宁省政府部门下达的降碳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结合朝阳实际,制定实地调研计划,开展现场调研,全面掌握朝阳市2017-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各地区的分布状况,并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研究,并对朝阳市重点能耗企业降碳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服务时间: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7-2020年),提交报告时间为项目验收后5日。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朝阳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方案建议编制,提交报告时间为项目验收后5日。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朝阳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研究编制,提交报告时间为项目验收后5日。
服务标准:参照省及国家验收的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
服务范围:(一)编制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 基于朝阳市气候特征及影响因素、应对气候变化现状,分析朝阳应对气候变化面临挑战、影响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因素,结合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提出朝阳市今后五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政策导向和重点任务;提出减缓气候变化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适应气候变化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并制定相关部门应对气候变化五年规划及年度推进计划,将总体规划的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并建立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和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其他要求:组织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十四五”末,对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对各相关单位、重点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各部门、重点企业在如何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二)编制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规划(2021-2025)及实施方案 根据朝阳市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特征,参考先进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情况,结合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情况,以全面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核心,从完善政策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相关规划建设标准、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重点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合理确定重点工程等方面进行研究,制定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规划,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年度,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其他要求:组织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规划(2021-2025)及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规划(2021-2025)及实施方案进行调整。2026年上半年,对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相关工作要求,达到采购人满意。
服务时间:2021年12月20日前编制完成:(1)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2)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提交报告时间为项目验收后5日。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朝阳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评估报告。2021年12月20日前编制完成:(1)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规划(2021-2025);(2)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5)。提交报告时间为项目验收后5日。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朝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服务范围: 1、成因分析,厘清方向 基于近年历史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和气象数据分析本地臭氧污染时空分布特征,并依据前体物比值法、EKMA曲线等方法识别臭氧生成的敏感性,厘清臭氧污染防治方向。 2、来源解析,影响识别 在臭氧污染时期,选择空气质量考核点中臭氧污染较重的站点或其它敏感点位开展VOCs组分在线监测。监测物种涵盖PAMS、部分TO-15和醛酮类物质。据此识别对臭氧贡献显著的优势VOCs组分和主要排放源类,定量解析各优势物种的VOCs来源,明确首要排放源类,作为臭氧防治的重点管控对象。要求监测两个点位,每个点位监测周期有效数据不少于7天。 3、走航巡查,精准溯源 首先使用便携式TVOC监测设备对区域内VOCs概况进行整体摸排,识别VOCs污染的重点区域;然后利用VOCs移动监测车对工业园区、企业及重点关注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快速获得走航路径上各点位的总浓度信息及优势VOCs物种的定性定量信息,精准定位VOCs高值点位,形成上报清单。 走航监测有效数据累计不少于48h。
服务要求:项目完成后出具《朝阳市大气VOCs走航精准溯源分析报告》、《朝阳市环境空气臭氧成因分析及来源解析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评估认定。 时限要求: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经专家论证后的报告。
服务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经专家论证后的报告。
服务标准:参照省及国家验收的标准及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房东建、丁相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00.0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948.0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6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3901084
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3711188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1820421987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臭氧成因分析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