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DSA、DR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成文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DSA、DR设备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的维保设备共计2台,包含1台DSA和1台DR,通过购买维保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购置的DSA、DR设备,属于先进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因DSA、DR设备在设计原理和安全保护机制每个品牌都有所不同,其中也包含多项专利生产技术,需要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维修所需的零部件也只能由原生产厂家提供,经过多年的保修经验,设备生产厂家(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能够为我院的两台设备提供及时、安全、稳定、专业的维修保养服务。
我院本着为患者负责,延长设备使用周期,节约资金的原则,为保障日后设备的及时维修,认为本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一款中第七条: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相关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意威路96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公司,由我公司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4-2540730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联系方式:杨成文024-667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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