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项目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2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jrgc[gk]2020006
预算金额2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市勘测院248万元
中标联系人赵鸿鑫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州市勘测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RGC[GK]2020006的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项目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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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 1 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 248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肆拾捌万元整元(¥248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7层;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项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与招标文件一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80000 2.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2.2项目背景 农业农村信息化是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转换农业生产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福州非常注重推进数字经济和城市信息化建设,2018年7月印发了《“数字福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围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的目标,加快推动数字农业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并到2020年,建成市数字农业平台。 面对国家和省、市要求信息化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的形式,面向“数字福州”建设的工作任务,面向福州市农村居民对信息的强烈需求,为了部门业务办理的高效化和科学化,为了更好地农村居民实现乡村振兴,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急需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项目。 2.3项目建设内容 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规范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2、农业农村数据库建设 根据系统建设需求和预期建设目标,农业农村数据库将涵盖时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农业农村专题数据、涉农专题数据、智能感知数据和知识库数据。 3、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建设 数字农业农村平台的建设内容将包含5大类12个系统,平台通过统一的首页进入。 (1)信息服务类 信息服务类系统包括对内部农业农村工作人员提供的农业农村一张图系统、乡村振兴服务系统、采集信息管理系统3个系统以及对外部农业企业、种植户和公众提供的农业农村业务信息采集系统、福州e农服务(公众号)2个系统。 (2)分析决策类:1.智能分析与辅助决策系统:借助GIS强大的空间分析能力,与业务规则相结合,提供疫情分析、农田建设分析等专题分析服务。2.农业农村业务统计分析系统:基于农业农村信息的上报表单,根据统计分析规则,自动形成统计图表和专题图。 (3)大屏服务类 数字农业农村一体化可视平台:面向大屏幕,建立一体化可视平台,实现农业农村空间信息、专题统计信息、视频和监测信息等的集成展示,并提供辅助决策分析服务,为应急指挥调度、业务工作汇报提供支撑。 (4)信息通道类:1.物联网数据接入展示系统:对接获取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的物联网监测信息、视频信息的数据,并在一张图系统和一体化可视平台上进行展示。2.服务接口体系:提供平台的数据服务接口和功能服务接口,支撑外部数据服务接口和相关功能服务接口的接入。 (5)平台运维管理类:1.数据库管理系统:提供农业农村数据库的数据管理、更新、服务发布、知识库管理等功能,用于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知识库的维护管理。2.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平台运行日志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为平台运行维护提供管理工具。 4、软硬件支撑系统(云平台提供) 依托福州市政务外网云平台资源部署系统。申请资源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等。 5、密码技术应用 根据等保三级安全防护要求,依托福州市政务服务多数字证书互认平台,采用SM2非对称加密算法、SM3摘要算法、SM4对称加密算法在系统登录认证、策略控制、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审计功能、重要应用程序和控件代码签名等开展密码应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开始,到2021年7月完成项目终验。中标人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采购人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工作。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并试运行3个月后,根据福州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项目竣工最终验收工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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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合同签订后,甲方于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 40 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甲方于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 25 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于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
4 5 项目售后质量保修期(三年)满,甲方于收到乙方正式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210天内提交成果数据完成系统部署试运行,质保期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规定如下: 10.1因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返工,如返工的工作量在5%以内,甲方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如超过5%,超过5%以外的部分甲方应按乙方所消耗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具体双方另行商定。 10.2乙方负责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务,对于合同范围外的工作不负担任何责任。 10.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 10.4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成果,应按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仍不能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10.5质保期内,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应按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6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负责补齐。。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 福州市勘测院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6号楼7层 住所: 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高学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赵鸿鑫
联系方法: 059183338958
联系方法: 1896093992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州高新区支行
账号: 账号: 413079203601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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