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于2020年02月1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40802-202002-139002-000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内容需要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4-5页中:第四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不满一年的,可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要求投标人具有现房且公建配套设施齐全,达到规范的办公条件。“五证齐全”(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现更正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不满一年的,可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5页中:“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在2020年2月17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止(办公时间: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40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登记方式为现场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无误后办理投标登记: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登记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现更正为:
“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在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40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登记方式为现场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无误后办理投标登记: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登记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5页: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8页中“项目需求书”:
“四、投标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4、要求投标人具有现房且公建配套设施齐全,达到规范的办公条件。“五证齐全”(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现更正为:
“四、投标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21页中:
“13.4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供应商代为缴交,提交保证金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分公司;银行:湛江市麻章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乐分社;帐号:80020000011871772。转账时须注明采购编号:ZJCG2020-HCZB009。”
现更正为:
“13.4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供应商代为缴交,提交保证金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分公司;银行: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乐支行;帐号:80020000011871772。转账时须注明采购编号:ZJCG2020-HCZB009。”
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9页中:“六、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湛江市赤坎区南桥街道办管辖处购买办公场所。位置须位于赤坎区南桥街道辖区内,属商住小区,邻主干道、交通便利、建筑物结构良好,层高适宜,朝向、采光、交通情况良好、视野开阔、建筑有围合性、私密性,无安全隐患,交易手续便捷,无历史纠葛。停车位充足,停车方便,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净、排水通畅,建设场地内无污染、无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购买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为1700㎡-2000㎡米之间的商住两用办公楼,”
现更正为:
“六、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湛江市赤坎区南桥街道办管辖处购买办公场所。位置须位于赤坎区南桥街道辖区内,属商住小区,邻主干道、交通便利、建筑物结构良好,层高适宜,朝向、采光、交通情况良好、视野开阔、建筑有围合性、私密性,无安全隐患,交易手续便捷,无历史纠葛。停车位充足,停车方便,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净、排水通畅,建设场地内无污染、无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购买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为1700㎡-2000㎡米之间的商住两用办公楼,要求投标人具有现房且公建配套设施齐全,达到规范的办公条件。“五证齐全”(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2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生 | 联系电话:0759-338021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徐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35512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联系人:杨金伟 | 联系电话:0757-82915061 |
传真:029-82309198 | 邮编:710061 |
(三)采购人:湛江市赤坎区南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19号 |
联系人:李林 | 联系电话:0759-3355015 |
传真:0759-3355015 | 邮编:524032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