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bcg2022110400000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经理0312-56782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东旭155117765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容东片区公共交通场站项目(A2-06-01地块、D2-06-01地块、F3-03-04地块)外电源接入工程及充电桩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21104000003-1
容东片区公共交通场站项目(A2-06-01地块、D2-06-01地块、F3-03-04地块)外电源接入工程及充电桩工程设计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容东片区公共交通场站项目(A2-06-01地块、D2-06-01地块、F3-03-04地块)外电源接入工程及充电桩工程设计服务(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容东片区公共交通场站项目(A2-06-01地块、D2-06-01地块、F3-03-04地块)外电源接入工程及充电桩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新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主体工程:本项目建设A2-06-01地块公交首末站一处与D2-06-01地块公交停保场一处以及F3-03-04地块公交首末站一处。其中A2-06-01地块公交首末站工程新建首末站业务楼一处,地上3层,建筑面积926.18平方米;D2-06-01地块公交停保场新建首末站业务楼一处,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704.49平方米;新建停保场业务楼1处,地上1层,建筑面积7909.04平方米;新建地下车库1处(含人防工程),地下1层,建筑面积9744.74平方米;F3-03-04地块公交首末站新建首末站业务楼1栋,建筑面积约966.1平方米。
(2)室外工程:A2-06-01地块公交首末站工程新建首末站业务楼,配套建设地块红线范围内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室外连廊等工程。D2-06-01地块公交停保场新建首末站业务楼、新建停保场业务楼及新建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地块红线范围内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充电桩罩棚等工程;F3-03-04地块公交首末站新建首末站业务楼配套建设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工程。
(3)A2-06-01地块公交首末站与D2-06-01地块公交停保场以及F3-03-04地块公交首末站工程项目外电源引入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外电源引入电缆敷设、变压器及相关变配电设备安装与调试等,采用双电源供电。充电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外电源引入电缆敷设、变压器及相关变配电设备与充电桩安装与调试等。
(4)A2-06-01地块(公交首末站)工程用电负荷约160千伏安;F3-03-04地块(公交首末站)工程用电负荷约160千伏安;D2-06-01地块(公交停保场)工程用电负荷约2500千伏安。A2-06-01地块公交首末站充电桩工程计划设置充电桩240×6台,F3-03-04地块(公交首末站)工程充电桩工程计划设置充电桩240×6台,D2-06-01地块(公交停保场)工程充电桩工程计划设置充电桩充电桩180×65台。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外电源接入工程设计: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高压及电力通信电缆引入、变配电设施、变配电间(土建、强弱电、暖通、监控等)深化、管廊支架、电缆沟槽等外部电源接入所需的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形成BIM成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采购所需技术要求编制、施工图审核、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负责供电路由断面审批,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采购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国家、相关行业、雄安新区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2)充电桩工程设计: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高压及电力通信电缆引入、变配电及充电桩设施、变配电间或箱变(土建、强弱电、暖通、监控等)深化、管廊支架、电缆沟槽等外部电源接入所需的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形成BIM成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采购所需技术要求编制、施工图审核、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负责供电路由断面审批,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采购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国家、相关行业、雄安新区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电力部门评审完成与施工招标并确定相关设备参数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5年(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供应商独立承担的电力工程设计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规模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询比采购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产品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近3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估法。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02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供应商尽快办理。
5.4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经理
电    话:0312-567828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 系 人:张东旭、王迪、孙立翔
电    话:15511776586、13811255572、13910116320
邮    箱:kjyxiongan@163.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投标/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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