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溪口镇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二期项目I标段—预算编制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17354.8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FH-ZJBX-231024044
项目名称: 溪口镇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二期项目I标段—预算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包括奉化区溪口数字农业园项目、奉化区溪口生态墓地工程、雪窦山景区停车楼项目、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一期、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大慈路景观)、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公园路改造)、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和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等八个子项目。(1)奉化区溪口数字农业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温室大棚、配套用房、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总用地面积390247㎡,新建双膜联栋智能棚16128㎡,冷暖大棚108800㎡,配套用房2000㎡,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3319㎡。(2)奉化区溪口生态墓地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墓穴、综合服务中心、告别楼、环卫站、亭廊、公共景观绿化、墓区景观绿化、停车楼、铺装广场、车行道路及相应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66790㎡,新建墓穴11280座,综合服务中心2686㎡,告别楼1171㎡,环卫站1956㎡,琉璃廊70㎡。(3)雪窦山景区停车楼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停车楼、地下室、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及相应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35330㎡,总建筑面积536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250㎡,地下建筑面积13404㎡,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713辆。(4)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北环线沿线景观绿化提升、硬质铺装、跑道彩化、护栏、亮化工程、附属设施、艺术小品、市政管线改造等。项目环境风貌提升面积约112923㎡。(5)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大慈路景观),大慈路(公园路至北环线)约0.56公里,改造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主要为道路沿线景观风貌的整体提升,包括绿化种植、街头休憩节点、人行道铺装、艺术小品、城市家具、隔离带绿化、照明亮化及附属水电等工程。(6)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公园路改造),公园路(中兴路交叉口至大慈路交叉口)约1.5公里,改造面积约5.2万平方米,包括道路拓宽、隔离带及两侧绿化种植、附属地下管线、街头休憩节点、配套地面停车场、艺术小品、城市家具等工程。(7)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兴路(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约3公里,改造面积约11.54公顷,主要为道路沿线景观绿化种植、街头休憩节点、人行道铺装、配套地面停车场、艺术小品、城市家具等。(8)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中兴路(弥勒大道以东至高速连接线)约3公里,改造面积约12.2公顷,包括道路拓宽、隔离带绿化种植、附属地下管线等市政工程、道路沿线景观绿化种植、街头休憩节点、人行道铺装、配套地面停车场、艺术小品、城市家具等;溪口高速东西出入口景观构筑及地面景观提升。其中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一期、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大慈路景观)及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3个子项目施工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实施招标,项目名称为溪口镇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二期项目I标段。
项目总预算: 17354.82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施工图范围内的招标控制价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77087.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77087元 ,上限:177087元
价格说明: 暂定价,实际以预算价格为基数按奉化区中介机构收费标准表下浮5%确定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0-24 09:49 至 2023-10-27 09:4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奉化区入围单位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0月27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褚工
联系电话: 0574-88854688
联系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兴东路290-3任宋花园1幢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FH-ZJBX-231024044
项目名称: 溪口镇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二期项目I标段—预算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包括奉化区溪口数字农业园项目、奉化区溪口生态墓地工程、雪窦山景区停车楼项目、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一期、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大慈路景观)、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公园路改造)、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和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等八个子项目。(1)奉化区溪口数字农业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温室大棚、配套用房、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总用地面积390247㎡,新建双膜联栋智能棚16128㎡,冷暖大棚108800㎡,配套用房2000㎡,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3319㎡。(2)奉化区溪口生态墓地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墓穴、综合服务中心、告别楼、环卫站、亭廊、公共景观绿化、墓区景观绿化、停车楼、铺装广场、车行道路及相应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66790㎡,新建墓穴11280座,综合服务中心2686㎡,告别楼1171㎡,环卫站1956㎡,琉璃廊70㎡。(3)雪窦山景区停车楼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停车楼、地下室、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及相应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35330㎡,总建筑面积536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250㎡,地下建筑面积13404㎡,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713辆。(4)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北环线沿线景观绿化提升、硬质铺装、跑道彩化、护栏、亮化工程、附属设施、艺术小品、市政管线改造等。项目环境风貌提升面积约112923㎡。(5)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大慈路景观),大慈路(公园路至北环线)约0.56公里,改造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主要为道路沿线景观风貌的整体提升,包括绿化种植、街头休憩节点、人行道铺装、艺术小品、城市家具、隔离带绿化、照明亮化及附属水电等工程。(6)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公园路改造),公园路(中兴路交叉口至大慈路交叉口)约1.5公里,改造面积约5.2万平方米,包括道路拓宽、隔离带及两侧绿化种植、附属地下管线、街头休憩节点、配套地面停车场、艺术小品、城市家具等工程。(7)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兴路(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约3公里,改造面积约11.54公顷,主要为道路沿线景观绿化种植、街头休憩节点、人行道铺装、配套地面停车场、艺术小品、城市家具等。(8)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中兴路(弥勒大道以东至高速连接线)约3公里,改造面积约12.2公顷,包括道路拓宽、隔离带绿化种植、附属地下管线等市政工程、道路沿线景观绿化种植、街头休憩节点、人行道铺装、配套地面停车场、艺术小品、城市家具等;溪口高速东西出入口景观构筑及地面景观提升。其中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一期、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二期(大慈路景观)及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弥勒大道至公园路段)3个子项目施工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实施招标,项目名称为溪口镇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二期项目I标段。
项目总预算: 17354.82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施工图范围内的招标控制价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77087.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77087元 ,上限:177087元
价格说明: 暂定价,实际以预算价格为基数按奉化区中介机构收费标准表下浮5%确定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0-24 09:49 至 2023-10-27 09:4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奉化区入围单位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0月27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褚工
联系电话: 0574-88854688
联系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兴东路290-3任宋花园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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