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装饰装修膜结构车棚热轧带肋钢筋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电动夯实机手持式风动凿岩机汽车式起重机载货汽车自卸汽车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吸顶式套吸顶式单管套二三眼插座三相五眼插座照明开关单联单控开关跷板暗开关三联单控开关双联单控开关安装断桥隔热推拉窗水泥砖砌体沙钢萍钢元立西城中天工程设备玻璃南玻浙玻耀华板材莫干山千年舟兔宝宝轻钢龙骨实木门唐门钢制防火门纸面石膏板电线电缆杭策菊花蓝天非金属管材联塑普通灯具三雄极光开关插座面板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资金计划现场图纸准备基础资料竣工图人防环评卫生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非夜间施工照明控制安保噪音地下管线古树名木分包工程工程照管半成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围墙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牌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202208190011001
预算金额41.15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招标联系人滕建清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旭君130525987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780)
招标公告(780)
图纸及控制价(1)
图纸及控制价(1)
招标文件(34937)
招标文件(34937)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25)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25)
【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
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202208190011001)
1.招标条件
【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办案中
心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
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41.1537万元
2.2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
2.3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
为准)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婺城区(不含开发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
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
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之
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
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
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8-26
10:3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2610:30: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联系方式:0579-8229058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地址: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
号,号润和楼5楼
联系人:滕建清,联系人:龚旭君
电话:13967470772,电话:13052598703
邮箱:/,邮箱:/
9.其它
/
2022年08月19日
本工程采用国标清单编制。本工程为单独装饰工程,询(训)问室、远程提审室、远程审讯室、等候室、听证听审室等,装修总面积220平方米。建设地点: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工程名称:婺城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一、工程概况婺城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二、编制依据
浙江省、金华市相关造价文件;人工信息价:按2022年7月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确定,一类人工工日单价136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149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172元;材料价格参照《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浙江造价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或按暂定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省建设厅发布的“浙建建发[2022]37号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安装工程:管理费及利润按水、电安装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21.72%、利润10.4%),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区工程中值4.76%*1.15计取;规费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7.92%*0.5计取,税金按9%计取;建筑工程:管理费及利润按单独装饰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15.16%、利润7.62%),安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结合相关文件费率计取如下:(一)取费说明三、编制说明
经设计明确:新砌轻质砖墙按蒸压加气砖墙考虑;建筑垃圾运距按10000m考虑;未注明单位均按mm考虑;建筑工程:工程量编制说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5.92%*1.15计取,规费按中值30.63%*0.5计取,税金按增值税9%计取。
暂列金额:30000元,列入装饰装修其他项目费.2、其他均以图纸为准;1、经业主确认,弱电和空调水项目全部取消,改为采购计取;安装工程:经设计明确:膜结构车棚需专业厂家后期深化设计,现按420元/m2暂定价计取;经设计明确:断桥隔热推拉窗高度为2.7米,宽度参考图纸;
五、推荐品牌表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只描述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范围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但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包含了这一计量单位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等费用。1、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均应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谨慎仔细地进行报价。四、其他说明(四)项目暂定综合单价、主材价
品牌选择表
【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
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H20220819001100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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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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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
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202208190011001)
1.招标条件
【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
局,委托代理机构为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41.1537万元
2.2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
2.3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婺城区(不含开发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
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
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
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
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8-2610:3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2610:30:00,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联系方式:0579-82290589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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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
分局,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地址: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
路800号,408号润和楼5楼
联系人:滕建清,联系人:龚旭君
电话:13967470772电话:13052598703
邮箱:/,邮箱:/
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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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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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联系人:滕建清电话:13967470772邮箱:/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联系人:龚旭君电话:13052598703邮箱:/【限额以下】(不见面)(220188)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执法 |
1.1.4 | 工程名称 | 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出资比例:100%5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预算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4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9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范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2-08-2217:00:00(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及时间 |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投标函;(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
3.2.2 | 招标控制价及让利区间 | 招标控制价:41.15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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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区间:8.00%(含)~10.00%(不含)。□√综合单价为基数□招标控制价为基数备注:招标控制价:41153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30000元,暂列金额不列入下浮范围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2012】2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本工程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有重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微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
3.4.3(3)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 ||
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 | ||
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印件。 | ||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A、一般性施工项目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 ||
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 ||
材料为准)。 | ||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 ||
员C类证书复印件。 | ||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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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
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2-08-2610:30:00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4.1.5 |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1号楼13楼开标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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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
5.2 | 开标程序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
5.2 | 开标程序 |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 | |||||||
5.2 | 开标程序 | 4.宣布开标结束。 | 4.宣布开标结束。 | 4.宣布开标结束。 | |||||
5.2 | 开标程序 | 5.其它:。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6.2 | 评标办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6.3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6.4 |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
-1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标准和要求:1、本项目
设计文件要求。2、国家或浙江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文件要求。3、金华市级政府、金华市级行业建设主管
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文件要求。4、婺城区级政府、婺城区级行
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文件要求。5、其
它:。
-3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3.5);
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4-
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35-
□格式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6-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7-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
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
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
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8-
格式3: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开
标系统随机产生的中标让利率(以招标控制价内所有综合单价为基数)作为我单位的
中标让利率。项目负责人(若有),身份证号码(若有),工
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月日
-39-
格式4: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
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
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
脑(指硬盘号或MAC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
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房建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为准)。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6、其他:
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
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
关责任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40-
格式5: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 |
2 | …… |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41-
格式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项目名
称)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
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
投标保证金通知7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3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6个月
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章所称“承包人”是指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本章所称“发包人”
是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为委托“招标人”招标的本项目“建设单位”。)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执行。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执行。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图纸会审纪要;2、设计变更联系单3、现场签证单
及其他签证资料;4、双方认可的工程的结算资料;5、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合同材料。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浙江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
场地。
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款;4、
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
件;8、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签证单及其他技术资料;9、工程的结算资
料(如不明确处,双方协商解决)。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以实际提供为准;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所有相关施工图。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发包人和政府规定
要求必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受之日起28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施工用
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承包人不能提供相关图集的,视为不按图集施工,发包人、监理人
及有关人员可自行收集图集并由承包人支付费用,同时要求承包人就图集部分进行返工处
理。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七天内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
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的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滕建清,。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的项目部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本项目监理工程师。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
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范围内交通均为场内交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
人现场指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
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承包人自理并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滕建清,;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吴嘉源代表发包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
参建单位进行协调,同时对该项目现场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负责。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现场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工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开通。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另行通知。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
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
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及发包方对有关施工资料的
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四份,同时提供两份电子文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方书面提供竣工图(其它各单项验收如人防、
环评、卫生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
图片等)。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月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
度计划,每月25日前报发包方。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场地内的
安保、噪音及非夜间施工照明控制等工作。
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部门
对污水排放许可、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由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相应费用已计入签约合同价内。
⑥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和设备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
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和设备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
复费用。相应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未知的管线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保护好现场,并采
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保证管线的正常运行。具体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相应费用已包含在签约
合同价内。
⑧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国家有关文件及金华市有关建筑工地文明管理规
定实行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场
地清洁卫生由承包人负责,并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因承包人原因违反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从文明施工保证金及工程款中
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
(3)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书面提出的其他合理的相关工作的内容,否则发包人有权
拒绝支付工程款项。
②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承包人有关施工中的一切手续,并承担其应交纳的相关费用。
③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相应安排,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
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④承包人应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保卫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安防措施,相应费用已包含
在签约合同价中。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是代表承建单位的法定授权人,代表承包人与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协调,同时对该项目现场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负
总责。
承包人不得以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经营经理、内部实际承包人等名义将本工
程转包给他人施工,本工程需要任命项目副经理、经营经理、项目经理助理等职务的,必
须是本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且项目副经理、经营经理等不能行使项目经理的职责
和义务,承包人不得通过内部经济承包的形式将全部工程或主体工程转包给非本单位员工
实施及管理。本工程严格执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
处管理办法(试行)》种关于转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本工程一经查实存在违法转包的,
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再支付工程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在
工地4小时以上算一天,2至4小时算半天,2小时以下不算天数),重要施工工序或环
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对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比率少于30%的,发包人有
权单方中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再支付工程款。项目经理出勤的
日常考核由监理单位实施,发包人负责核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
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万元的罚款,从履
约保证金中或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的,
需向发包人批准同意,未批准擅自离开的,处2000元/次罚款,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
结算款中扣除。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全
部到位。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
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再支付工程款;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经发包人同意并向行业
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但更换仅限壹次;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
格、管理经验、业绩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项目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发
包人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更换,如果承包人未更换,则处5000元罚款,从履约
保证金或结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3天
内。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人员应在规定
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班组人员到位率的处理办法处理。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专监理工程师批准,
发包人认可过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管理班
子人员必须全部到位。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则
分别处2000元、1000元及其他班子成员每人500元的罚款;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经
发包人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如有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3.3.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每月出勤均不少于22天,若缺勤或擅自离岗,则项目负责人2000元/天、技术负责人1000
元/天、其他班子成员分别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连续
15天不到位或累计1个月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
责。如有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3.3.7其它违约责任:从事本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正式员工,需提供书面
社保证明,与发包人、监理人联络事项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正式员工,其它人员不得联
络本项目事项,如有非承包人正式员工与发包人联系事项,发包人、监理人有权拒绝,由此
造成的工作延误、工期影响、质量损失等全部损失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产生违约金的,
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及承包人自身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实施的相关工
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专业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分包工程合同由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且合同内容需经
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签订;若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或发包人对分包
合同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承包人需进行修改并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发包人同意后方
可签订。(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给监理人
和发包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
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或)
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
结算。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本工程开工之日时
至竣工并交付之日止。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以银行转账或金华(区域)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金华(区域)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公司保
单的方式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扣除暂列金、四舍五入到
元),即大写:元(¥元)。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占50%、工期保证金占20%、文明施
工保证金占1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占2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
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扣除各项违约金后无息退还。承包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单的,保
险期限必须大于实际施工工期,产生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将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
行。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施展东;
职务:总监;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按通用条款执行;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当初验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
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承包人将按100%的质量保证金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
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应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主要、大宗材料、设备供应厂家、品牌在
进场前必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书面上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备案,经监
理员签字后方可使用。见证并书面确认后如发包人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
2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结合国家、浙江省及金华有关规定,另行协商确定。
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
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透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
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透漏为伍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为工程质量保证(保
修)金,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
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廉政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
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通知》(浙建监〔2006〕80号)和《金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以及建设工程管理、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
为了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
确保国有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
的项目发包方,(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以下称
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时做到: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建设
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金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与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和金华
市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双方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双方按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按法规规定备案,以
备案合同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款的唯一依据。双方不私下签订“黑白”和“阴阳”等不良
行为的合同。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
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
章以及纪检(监察)、国资、检察、财政、审计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
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
报电话。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
务。
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时,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
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
1.必须秉公办理,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
个人施工队伍。
2.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
甲方或个人自身支付的费用等。
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
出国出境、旅游等。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自定材料供应商。
(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甲方按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有意刁难、拖欠乙方工程
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
(四)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金华市政府的规定,甲方不得肢
解工程发包等。
甲方原则上不设定暂定价,确需设定暂定价时,对暂定价实行:一是按建设工程招投标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公开招标:二是报请财政、审计等权限部门共同商定签证价,
并形成会议纪要。
甲方不得自行组织工程分包,若要设定工程分包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由乙方组织公开招标。
(五)甲方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以及合
同规定:
1.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强制乙方垫付工程建设资金。
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自身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工
程款支付担保。
4.应属甲方交纳的规费不得由乙方垫付。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
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自身支付的
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费用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反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违反规定的高档
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给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被有关部门
书面通报处理的,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
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
第六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承发包合同及附件报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交监察局、人民检察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等部门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单位章),乙方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盖章)
代表:
电话: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 |
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
第一条工程项目: |
第二条施工地址: |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 |
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
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 |
许可手续。 |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 |
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 |
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 |
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 |
任。 |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
(1)人身伤亡事故; |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
(3)发生火灾事故; |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 |
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 |
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 |
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
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_____ |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 |
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 |
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 |
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 |
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 |
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 |
人。 |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 |
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 |
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 |
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 |
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 |
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 |
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
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 |
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 |
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 |
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
14、承包方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安全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承包 |
方对闯入施工现场的学生等与施工无关人员有及时阻止的责任。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由承 |
包方负责。承包方遇事应主动联系发包方。 |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 |
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 |
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 |
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 |
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 |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 |
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 |
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 |
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 |
担。 |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 |
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 |
/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 |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
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 |
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
日止。 |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另外成册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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