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岳阳市城管局海绵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六条“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
现更正为:“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30”
[评分方法及标准-商务A2-类似业绩(25分)中注:类似业绩是指: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类的业绩;近3年是指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
现更正为:[评分方法及标准-商务A2-类似业绩(25分)中注:类似业绩是指:含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类的业绩;近3年是指2021年10月至开标截止前。]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
[评分方法及标准-技术A3-产品服务能力(33分)中第2点为保障软件开发的服务质量,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1、智慧井盖类;2、智慧公厕类;3、智慧执法类;4、业务指导类;5、指挥协调类;6、公众服务类;7、运行监测类;8、综合评价类;9、决策建议类;10、数据汇聚类;11、数据交换类;12、应用维护类。每具备一个证计1分,全部具备(12个)得12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须在招标公示之日前取得,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评分方法及标准-技术A3-产品服务能力(33分)中第2点为保障软件开发的服务质量,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1、智慧井盖类;2、智慧公厕类;3、智慧执法类;4、业务指导类;5、指挥协调类;6、公众服务类;7、运行监测类;8、综合评价类;9、决策建议类;10、数据汇聚类;11、数据交换类;12、应用维护类。每具备一个证计1分,全部具备(12个)得12分。(注:1、著作权的“类”是指功能同类似;2、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
[评分方法及标准-技术A3-产品服务能力
(33分)中第3点为保障基础数据普查服务的质量,投标人或所投数据普查服务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计8分,乙级及以下计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评分方法及标准-技术A3-产品服务能力(33分)中第3点为保障基础数据普查服务的质量,投标人或所投数据普查服务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计8分,丙级计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