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龙(泰国)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斗提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龙(泰国) 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二期)斗提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GJL-23-07-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建龙(泰国) 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二期)斗提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龙(泰国) 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二期)斗提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建龙(泰国) 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二期)斗提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TD 型斗提机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售后 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2 年 6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凭证或 电子回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凭证或电子回单)。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 财务报表。
3.4、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 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 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预留的 邮箱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地址:偃师区产业集聚 区工业区军民路 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地址:偃师区产业集聚 区工业区军民路 7 号)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建龙(泰国) 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二期)斗提机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建 龙(泰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龙(泰国) 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二期)斗提机采购;2.2 项目编号:TGJL-23-07-002;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5 最高预算限价金额:150 万元(不含税),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2.6 交货期:60 日历天;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要求及公司质量备案要求;
2.9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或货到港口 18 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TD 型斗提机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能 力。
3.2、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2 年 6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凭证或 电子回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凭证或电子回单)。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 财务报表。
3.4、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 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 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资格要求中所 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zczx@jalon.cn,并备注上公司名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邮箱 号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2023 年 7 月 27 日。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 供应商预留的邮箱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上午 8 时 30 分。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形式:开标时,供应商需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至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在开标前加密发送至 zczx@jalon.cn 邮箱(电子文件需为纸质版文件扫描件,含印章和签字)。
5.3.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
5.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地 址: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7 号)。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法:
商务咨询:鲍先生
电 话:18336789332
地 址: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7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联 系 人:鲍先生
电 话:18336789332
电子邮件:zczx@jalon.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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