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20221020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对
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
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一、招标编号: 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20221020
二、招标名称: 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20221020
一、招标编号: 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20221020
二、招标名称: 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20221020
三、
报名须知
1
、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
http://ec.minmetals.com.cn/
),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
、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mcc.com.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泳槟;17329930228
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蒸压加气块招标文件.docx
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蒸压加气块招标文件.docx
物资购销合同-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蒸压加气块.docx
物资购销合同-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蒸压加气块.docx
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MDCOC
二
目录日期:2022年10月20日招标人: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20221020项目名称: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形式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保利中悦广场26楼1.3招标人邮编:510335招标人名称: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概况一招标说明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4.1无要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的基本要求招标人通过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公开招标
付款方式:分批进货,按月结算。合同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项目部送检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该批货物的对账单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个工作日支付已对账金额的95%,9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所有货款。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360天或一年不贴息银行承兑汇票和180天不贴息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和国内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由甲方五选一)4.2.4其他,可具体列出:4.2.1投标人与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纠纷4.2需要资格预审,预审条件可多选4.1.2其他,可具体列出:4.1.1投标人与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纠纷;
各规格实际发货数量以项目部通知为准。2022年11月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8.供货时间:7.开标时间: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于2022年10月28日15:00:00开标。投标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15:00:00-2022年10月28日15:00:00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15:00:00-2022年10月26日15:00:00
10.1招标货物质量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招标人认可的技术标准。□其他方式。请列明:10.质量要求☑中标人负责将标的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包含卸车□中标人负责将标的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不含卸车□招标人自行提货9.供货方式:
二招标文件1.编制依据投标人的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开标日期起(不含)90个工作日。招标人已通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招标人的QHSE的管理方针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关爱员工健康;诚信守法、超越自我、铸造时代精品。投标人须使用环保型或节能型原材料,尽可能地使用节能型或环保型的设备生产产品,努力做到生产、装卸和运输的安全文明并严格控制产品的有害成分(运输设备和人员的资质应满足国家的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11.投标有效期10.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厂家名称(产地)。10.3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须符合货物的合理使用期限。中标人作为货物的供货单位,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货物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如有质量异议,中标人须在24小时内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并须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不符合规定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0.2中标人交货时,招标人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工作,包括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以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招标人有权随机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货物复检不合格,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1.一般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招标文件修改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时间发出的内容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前通过书面方式向招标人咨询。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国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冶集团有关规定。
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相应税率规定。浮动综合单价,定价规则:固定综合单价,定价规则:低价优先法。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自身的风险,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未提出异议,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均应列差异表进行汇总说明。
一评标组织机构第二部分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因不可抗力或服务器故障等原因,招标人可酌情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各方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回。4.不可抗力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
评标工作小组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的审查内容主要侧重两于个方面,一是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二是审查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三初步评审审;澄清有关问题(如果需要);评标工作小组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工作小组委员会完成定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开标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具体工作程序: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详细评二评标工作程序为保证招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招标人按公司管理规定组建评标工作小组委员会(详见附表1),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负责评标工作、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产地)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或保留: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响应性条款进行逐项审查,决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全面、实质性的响应。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实质性的响应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及规定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权。响应性审查完整性审查:评标工作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等。
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时,将直接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评分。(6)漏项达到招标总项数的30%或达到招标总量的3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货物规格、材质、交货期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认可的除外);投标人的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
综合低价优先法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四评审方法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招标人、评标工作小组决策的;经评标工作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具有恶意报价行为的;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4.评标工作小组有权否决全部投标。3.评标工作小组按照通过评审后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1-3名中标候选人。2.评审过程中,评标工作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工作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漏项处按照通过初步评审的该项最高投标报价代入。经初步评审合格后的投标文件,评标工作小组将进行详细评审。评审采取最低价格优先考虑的评审方法,在报价合理的(不存在违法低报价)的前提条件下,优先考虑最低价供应商。
因属于详细评审第6条款的第(2)项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招标人提出申请,报公司批准后,可改为竞争性谈判。六竞争性谈判(如果需要)评审过程中评标工作小组可能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澄清(如果需要)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九授予合同招标人保留的权利:不承诺保证采用最低投标价格,招标人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作废标处理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承诺将整单授予一个中标人,中标人在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收到“定标结果通知”时,不得以批量减少为由不履行合同;由于项目业主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招标人未授标给最低投标价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评标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排序情况,与获得议价资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议价,拟定定标结果,推荐中标人,报公司审批通过后,将中标通知书发至中标人。八定标评标结束时,评标工作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优先次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七评标
缴纳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账户名称: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缴纳人民币2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有对中冶城投应收款超过20000元的可不予缴纳)。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十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归还。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签订合同。账号:44050110147400001837
投标人相互串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十一违规和欺诈行为1.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文件、评标资料、评标办法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招标人存档或销毁(如有需要)。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因投标人的违规和欺诈行为给招标工作造成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视其情节严重性,部分或全部罚没该投标人的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保证金;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有违规欺诈行为,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对违规和欺诈行为的处置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以骗取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本次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费、装卸费、运输费、包装费、税费、措施费、运输保险费、工厂检验费、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与标的物相关的费用,含13%增值税的到落地价格。三、报价说明招标货物技术标准:①执行标准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②合格品:每块蒸压加气块缺棱掉角不多于2个,裂纹不多于2条。平面弯曲、表面疏松、层裂、油污等观感质量进行收货;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等指标以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招标货物清单详见附件三。第三部分招标货物一览表因投标人的违规和欺诈行为给招标工作造成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视其情节严重性,将其列入黑名单,2年内禁止准入。
付款方式:分批进货,按月结算。合同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项目部送检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该批货物的对账单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个工作日支付已对账金额的95%,9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所有货款。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360天/一年不贴息银行承兑汇票和180天不贴息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和国内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由甲方五选一)品牌要求:/。定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计量方式/供货数量:按立方米计量。技术标准/质量要求:①执行标准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②合格品:每块蒸压加气块缺棱掉角不多于2个,裂纹不多于2条。平面弯曲、表面疏松、层裂、油污等观感质量进行收货;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等指标以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发票要求: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各单位在网上进行报价时需上传、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二)、招标货物清单(详见附件三)作为附件。附件需自行打印,签字盖章以PDF的形式上传。12.提别提醒:同一IP地址上传不同公司投标或询价标书,将视作围标、串标行为,我公司将永久停止服务关系。11.开标后选取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潜在中标单位。10.报价说明里请务必注明报价有效期,若与报价有关的其他事项应在报价说明里予以说明或附件的形式上传。送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中冶城投项目部。联系人:袁永发,联系电话:18277218032。结算方式:按照实际进场数量以及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承诺人(单位公章):我司参与贵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关于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招标项目(招标编码:2022104076;招标名称:中冶城投-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20221020),我司承诺本次投标文件真实有效,若中标也会提供符合报价要求的质量产品和时间保证,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工作日。对于本次投标的结果我司没有任何异议,若出现有异议投诉情况我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对贵司造成的所有名誉和经济损失。附件二投标承诺函致: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附件一:拟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技术、商务)各投标单位须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否则可视为无效报价。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评标委员会担任工作 |
报价单位:报价日期:附件三报价清单年月日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技术标准 | 计量方式 | 交货方式 | 供应商报价可供选择的品牌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计量单位 | 预算总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技术标准 | 计量方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供应商报价可供选择的品牌 | 备注 |
1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200mm | A3.5 B07 | m³ | 2889.41 | 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 | 按立方米计量 | 2022年11月起至项目部竣工验收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中冶城投项目部 | / | |||||
2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100mm | A3.5 B07 | m³ | 361.18 | 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 | 按立方米计量 | 2022年11月起至项目部竣工验收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中冶城投项目部 | / | |||||
合计: | 3250.59 | 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 | 按立方米计量 | 2022年11月起至项目部竣工验收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中冶城投项目部 | / | |||||||||
付款周期:分批进货,按月结算。合同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项目部送检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该批货物的对账单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 ,60个工作日支付已对账金额的95%,9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所有货款。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360天/一年不贴息银行承兑汇票和180天不贴息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和国内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由甲方五选一)。 |
报价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甲方: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标准设备/材料中冶城投龙华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采购合同
F
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货物和服务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书)采购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及其明确列入采购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中的其他文件。1.1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及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定义第一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合同编号:
7)“乙方”指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6)“甲方”指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指明的购买或使用货物和服务的单位。5)“合同条款”指本合同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4)“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办理使用许可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2)“合同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3)“交易保证金”指为确保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交易的有效性,供应商参加时被冻结一定额度的资金。12)“中标方”指甲方根据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最终选定的获得供货权的合格供应商。11)“投标书”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为实施并完成本合同内容及其缺陷修复而向甲方提出的报价文件。10)“验收”指甲乙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9)“天”指日历天数。8)“现场”指由甲方提供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及在合同中可能具体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任何场所,其名称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指明。
21)“技术培训”指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乙方给予甲方的培训。20)“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设备的制造、检验、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9)“技术服务”指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乙方给予甲方的技术指导、协助等。18)“书面函件”指手写或打印的函件,包括传真、正式的邮件。17)“费用”指现场内外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全部正常开支,包括日常管理费和其他正当分摊的开支,但不包括利润提成。16)“竞价”又名“反向拍卖”,指供应商就采购方发布的竞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或密封报价,由系统自动进行核价,选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合同的适用性和执行范围26)“验收证书”指由甲方向乙方签发的确认本合同设备已完成性能考核的证书。25)“性能考核”指按合同技术附件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的考核。24)“试运行”指为验明合同设备的机械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合同设备和一系列设备进行的连续无负荷运转或模拟操作运转;以及贯通项目生产流程,各项能源介质、生产原燃料正常投入状态下,对合同设备和一系列设备进行的连续带负荷运转及测试,直至完成性能考核。23)“安装”是指有关本合同设备、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设计图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22)“备品备件”指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安装、试运转期间,以备缺失和损坏的部件。
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询价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有)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已被甲方确认的)相一致。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而涉及国境外的货物适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但须符合甲方工程实际要求。3.标准2.3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应该认为是彼此互为解释的,但在出现含糊或互不一致的情况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依次如下: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采购结果通知(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特殊条款(包括货物和服务清单)、报价书(投标书)、本合同的一般条款、以及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任何文件。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凡合同条款规定要由某方给出或发布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时,均应是书面的,并相应地采用“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任何这类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都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产权及其他权利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知识产权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全部验收合格后并经用户出具验收证明\天内无息退还。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并采取银行汇票或支票的方式提交。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6.1如果合同要求乙方为其正常履行合同取得担保时,乙方应在收到采购结果通知(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按询价书(招标文件)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向甲方提交合同特殊条款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并修复合同中任何缺陷之后为止。6.履约保证金5.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8.检验和测试7.4在设计联络和设计审查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人员参观制造合同设备的工厂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事宜的问题。7.3甲方有权对基础设计资料提出意见。对于甲方的意见,乙方应予以考虑并对设计作出相应修改。协商后,双方将签署基础设计审查会议纪要,该纪要将作为详细设计的基础。7.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双方应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这些标准和规范,以此作为设计的基础,并签署设计联络会纪要,该纪要将作为基础设计的基础。7.1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应作为乙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基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乙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并在会前向甲方提交包括相应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格在内的有关资料。7.设计联络与设计审查(如有)
2)未规定的检验费用:如果甲方所要求做的任何检验为合同未曾指明或规定的;或在上款所述情况下没有特别指出的;或(虽已指明或规定)甲方所要求做的检验是在被检验货物的制造、装配、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其他地点去进行,在上述任一情况下所要求的检验表明操作工艺或货物没有符合合同规定和使甲方满意,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则甲乙双方可以适当协商后确定费用。1)样品的检验费用:在合同中明确指明的或规定的;或在合同中已特别指出的并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乙方能在其询价书(投标书)中报价或便于报价的,则进行任何检验的费用由乙方负担。8.4费用8.3在货物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甲方有权检查和检验按合同提供的货物。如果货物在不属于乙方的车间或场所制造、装配或准备,则乙方应使甲方获准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上述检查或检验。甲方及授权的任何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均应能够进入乙方现场,以及制造、装配或准备货物的所有车间或场所,乙方应为他们有权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并应在货物用于甲方工程之前,提供货物样品,按照设计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上述检查或检验并不能解除乙方对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8.2乙方的货物和操作工艺均应为合同所规定的相应类级,并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可以随时按甲方的要求,在制造、装备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中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如果在乙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8.1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甲方代表的身份通知乙方。
9.3易碎材料的散装货物包装应适于长途内陆运输,并可承受多次搬运及装卸,外包装捆扎方式应采用3×3或4×4道。9.2如果采用散装或捆扎包装的货物,乙方均应牢固系扎用中文印刷体字样清晰书写的标签,并标示出合同号、合同名称、产品名称、主机名称、辅件名称、规格尺寸及该部件使用位置等相关信息。9.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项目现场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若合同无另行规定,设备要采用结实的新木箱和/或铁皮箱。大规格的设备要固定在木制或钢结构基架/货盘上。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9.包装8.6甲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乙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8.5在交货前,乙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10.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不可退色和明显清晰的汉语和英语,在包装上书写,或压印,或刷制几个标志。如果采用散装或捆扎包装的货物,乙方均应将几个标志牢固系扎或粘贴于每件货物上。10装运标记及文件9.7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含有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9.6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的相关标准,如(但不限于此):GB4879《防锈包装》、GB5048《防潮包装》、GB191《包装储运图示》、JT/T385《水路、公路运输货物包装基本要求》、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以上标准应为最新有效版本。9.5随机备件、专用工具必须用单独的包装箱包装,并用明显的标记标示出其用途。9.4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包裹以免受潮,电气设备上的开口应采用防水胶带密封,另外,应采用适当数量的硅胶包或其它适当的脱水剂,在电机和发电机的电刷和电枢之间应插入保护性防油纸。
(4)需要组装的部件及机器的装配图一式五份;(3)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一式六份(其中至少包括操作维护安全手册);(2)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书一式三份;(1)装箱明细单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格式见技术附件);10.2包装箱内附下列资料清单(如有):(标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货号、发货人、收货人、毛重、净重、尺码、包装号、设备编码)
11.1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乙方的任何运输车辆破坏或损伤通往现场的道路或桥梁,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从而使货物在运进或运出现场时所出现的任何此类特殊交通运输尽可能合理地受到限制,使上述道路和桥梁不致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和损伤。11.货物的运输10.4对于需要特殊运输和包装处理的设备,乙方应提前制定相应的运输计划。对于超尺寸的重型货物,甲乙双方应共同商讨运输方案。10.3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汉语或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6)两年生产用备品备件清单一式三份。(5)随机备件、专用工具清单一式三份;
12.2乙方应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件数或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以及对货物在运输、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随车带给甲方。12.1交货方式一般为现场交货(“现场交货”指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并承担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12.交货方式11.4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询价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管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11.3在现场交货的货物,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11.2如果在通向现场的路线上或进场有关的路线上因运输货物引起任何桥梁或道路的损坏,乙方在得知这类损坏后,或收到有权索取这种索赔的主管机构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甲方,而甲方对与此有关的任何诉讼费、指控或其他费用不负责任。
13.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当高度重视所有取得现场工作权利的人员的安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以免发生人身事故,非甲方原因,乙方人员车辆在甲方现场发生安全机械等问题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责。13.安全、可靠和环境保护12.6由于货物未能按双方确认的发货计划,如期到达交货地点,而引起的货物在交货地点的滞留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将货物的运输情况主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在交货地点做好接货或卸货准备工作。12.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装运确认函之前,自行组织发货,则甲方将拒绝在交货地点接收货物,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12.4货物装运前,乙方应将发货清单、随机资料清单、运输车辆的数量、型号、发运时间、预计达到交货地点的时间、联系人员姓名、24小时联系方式等信息书面告知甲方,只有在乙方收到甲方的确认函后,货物才能装运。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重新提供,直至满足合同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些费用和有可能造成的交货延误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2.3在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理论偏差除外),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2)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安装、试运行期间,进行详细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图纸、操作规程、设备性能,提供安装、试运行指导,参与设备调试,并进行必要的示范等;(1)与甲方工程师的设计联络与协调;乙方将根据合同要求派遣合格的工程师提供如下技术服务,包括:14.1技术服务14.技术服务和培训13.2乙方确保做到文明装卸,遵规守纪,遵守执行甲方文明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满足甲方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乙方的操作方法引起的污染、噪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对人身的伤害或公众或财产的伤害或妨碍。
(3)培训可以采用集中授课或现场示范等方式;(2)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基本原理、点检要领、维护方式、特殊工具使用、检修技能、操作要领等;(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培训在项目现场进行;应派遣合格工程师为业主方和/或最终用户操作、维护人员提供培训。14.2培训(3)参加项目现场的设备开箱检验、性能测试、以及合同结算等工作。
(4)乙方应保证为其派驻项目现场的技术服务/培训人员办理意外事故及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技术服务/培训人员的任何意外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技术服务/培训人员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包括往来项目现场的交通费、现场的食宿费、通讯费、城市交通费等相关费用;(2)如果乙方技术服务/培训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项目现场,或到场人员无法胜任现场工作,并因此造成现场工程进度拖延,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应按26.1条款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将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乙方技术服务/培训人员到达项目现场,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培训工作;14.3人员派遣与相关费用(4)乙方负责提供培训教材。
(3)C类:2年运行备品备件,指自工程试运行结束,即完成合同设备性能考核,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2年内所需要的备品备件。(2)B类:试运行备品备件,指用于工程试运行期间以备更换的零部件;(1)A类:安装和施工备品备件,指用于安装施工过程中以备缺失和损坏的备件;15.1备品备件的分类:15.备品备件(5)如果乙方技术服务/培训人员在项目现场工作期间不幸生病或受伤,甲方将积极协助实施医疗救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立即安排患病人员治疗,并更换符合规定的人员到现场工作。
(b)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名称、地址、产品目录或备件编号;(a)备品备件的名称;(3)乙方需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C类备品备件推荐清单。清单应至少包括如下信息:(2)C类备品备件由本项目业主方自行采购,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总价内。(1)A类、B类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属乙方供货范围,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15.2备品备件的供货范围:
16.性能考核及验收(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的图纸和规格。(1)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15.3乙方有义务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d)制造周期等。(c)出厂单价;
16.3性能考核完成后,双方及业主方和/或最终用户共同签署《验收证书》。自《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设备保证期。16.2如果性能考核因乙方原因发生延误,则甲方有权就因延误发生的损害和损失向乙方索赔。(2)如果任何一次性能考核由于甲方原因失败,乙方应协助甲方共同与业主方和/或最终用户进行再次性能考核。如果因乙方原因,在其所进行的第二次性能考核中,仍有任何性能和保证指标未能达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给予一定折扣优惠,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不能解除其在保证期内所负的义务。(1)如果在任何一次性能考核中由于乙方原因未能达到任何性能和保证指标,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且所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缺陷消除以后,应按合同附件的规定按双方共同与业主方和/或最终用户商定的时间,进行再次性能考核。16.1设备运行稳定期间,双方应共同与业主方和/或最终用户按合同附件的规定进行性能考核。在性能考核期间,如果有任何事项未能达到相应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指标,双方应对失败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按以下方法解决: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17.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特殊条款”与询价文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部分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7.伴随服务
18.2乙方负责将已封存的报价时提交的中标样机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核查,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与样机完全一致。18.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8.保证17.3乙方应提供“合同特殊条款”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7.2如果乙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乙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5)在乙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19.1合同生效后2天之内,乙方应将货物的中文技术资料,如设备类的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完整资料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9.技术资料18.6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5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8.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18.3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特殊条款),以先发生的为准。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0.1如果乙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11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20.索赔19.3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质量保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国家标准,即便货物实体符合设计要求,一旦质量保证书无法满足工程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9.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22.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运输或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乙方提供的服务。22.变更指令21.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21.付款20.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第20.1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支付的货款或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货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索赔。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5.乙方履约延误2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得将本合同中及名下的任何收益和利益转让给他人。24.转让23.1除了合同条款第17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合同修改22.2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天内提出。
26.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或者违反上述保证义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按合同总价的10%计收误期赔偿费,直至交货或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为止。如上述违约行为超过四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误期赔偿费后,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对于误期赔偿费,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26.误期赔偿费25.4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25.3除了合同条款第24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0.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1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5.1乙方应按照询价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7.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7.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的货物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1)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货物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7.3乙方的违约责任27.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2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部分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三十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28.不可抗力3)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或拒绝接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1)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要求变更乙方已生产货物的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7.4甲方的违约责任4)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9.2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9.1因设计优化、业主要求、甲方与业主解除项目合同、项目停工或取消等原因,不再需要乙方的设备,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为了便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予乙方补偿。乙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设备的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未交付的货物,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终止合同2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8.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8.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2.适用法律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简体中文书写。31.使用语言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0.争议的解决
34.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4.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34.税款33.2甲方邮箱:1259327166@qq.com;乙方邮箱:。33.1甲、乙双方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对方指定邮箱,电子邮箱应使用国内大型知名门户网站,电子邮件发送页面显示成功即视为送达。33.通知
35.4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违反,视为违约,按前述有关违约条款处理):35.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以中文书写。35.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35.合同生效及其他3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工程项目名称:龙华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二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附授权证明书):甲方: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乙方: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履约保函;报价书(投标书);采购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相关附件;甲方管理制度(含修改及修正的管理制度,由甲方另行下发)。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CNY)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保质、保量、按时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标准设备/材料资料文件及服务等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乙方:甲方: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中冶城投龙华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招标项目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200mm A3.5 B07 | m³ | 2889.41 | |||||
2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100mm A3.5 B07 | m³ | 361.18 | |||||
合计 | 3250.59 |
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执行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①执行标准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②合格品:每块蒸压加气块缺棱掉角不多于2个,裂纹不多于2条。平面弯曲、表面疏松、层裂、油污等观感质量进行收货;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等指标以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二、产品保证及质量标准1.4签约合同价已包含标准设备/材料的材料费、应纳税金、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工厂检验费、杂费、技术文件费、预期市场价格涨跌、汇率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改变引起的费用以及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样品。1.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浮动综合单价合同。1.2签约合同价为大写人民币xxxxxx(小写¥xxxxxx元),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税合同价为大写人民币xxxxxx(小写¥xxxxxx元)。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上标准设备/材料(以下简称“产品”或“货物"),其供货范围、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1《标准设备/材料采购技术协议书》。
(4)性能试验报告(特殊的某些性能试验不能每批进行试验,须事前甲方批准);(3)工厂仓储条件等;(2)生产流程、质量控制计划、出厂检验标准;(1)合格产品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各阶段半成品等);2.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或资料:2.2乙方承诺其具备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生产及经销资质,并向甲方提供证明其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其向甲方承诺的其它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能力、质量体系、技术文件、商誉)的证明材料。
(1)自更换或维修之日起按照第3.1款重新计算;3.3更换或维修后的产品质保期按下列第[1]种方式执行:3.2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更换或维修。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如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如乙方怠于更换或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1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质保期):自实际交货之日起[18]个月或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以[后]到者为准。若国家、地方或行业对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规定长于本合同约定的,以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期限为准。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5)甲方要求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五、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包装物不回收。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提供包装;如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乙方提供的包装应适于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3.4特别约定:/(2)质保期延长[\]个月。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自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时起转移。七、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本合同标的物不允许出现损耗,运输途中一切损耗由乙方承担。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标准设备/材料采购技术协议书》。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8.5乙方联系人:8.4发货数量、时间若需变更,以甲方通知为准。8.3发货时,乙方应一式四份同时提供供货清单、生产厂家关于标的物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它必须的随机资料。8.2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乙方下单。若交货地点尚不具备到货条件的,甲方有权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要求乙方延迟交货,乙方擅自发货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且不视为违约;若交货地点具备到货条件的,甲方应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进行回复确认,并在约定交货日期前通知乙方工程现场指定的接货人。非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或甲方工程项目部盖章确认的,不得视为甲方已签收标的物。甲方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8.1交货地点:除另有约定外,标的物交货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中冶城投项目部。联系人:袁永发18277218032。
10.2现场验收程序:10.1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后24小时内,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9.3乙方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卸货完毕前的标的物保管义务。9.2乙方应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配合卸货到现场指定地面。乙方已对现场交通情况、当地政府运输时限、道路限制等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交货期限。9.1运输方式:货车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若出现数量、规格、型号或抽样检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甲方在检验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若甲方所购设备或材料为需安装调试后方能发现上述瑕疵的,则甲方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设备或材料全部退场,并按甲方要求更换或退货,且不得影响工期。若乙方拒绝按照甲方要求处理不合格设备或材料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协商赔偿违约金,乙方拒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平台黑名单。10.3甲方有权对标的物随机抽样检验。(4)依据供货清单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核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铭牌等。(3)表面外观目视检查、拍照(或录像),以确认是否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否有受外力损坏的痕迹;(2)核对到货数量;(1)核对供货清单、标的物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随机资料是否齐备;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和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人民币。12.1合同款项支付:十二、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无。十一、设备的安装与调试10.5检验完成后,甲方指定接货人应与乙方指定代表共同在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开箱检验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检验记录。但在任何情形下,此项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对标的物所负的质量责任。
12.3债权转让约定12.2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180天不贴息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年/360天不贴息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或国内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由甲方决定具体支付方式)。(5)尾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含质保期)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无息)。(4)竣工款:本工程热负荷试车通过之日(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人民币。(3)到货款:分批进货,按月结算。合同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项目部送检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该批货物的对账单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个工作日支付已对账金额的95%,90个工作日支付至已对账货款100%。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180天不贴息商业汇票、一年/360天不贴息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和国内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由甲方决定具体支付方式)。(2)发货款:合同标的物制造完毕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人民币。
14.2如果业主与甲方之间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4.1本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需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十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待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十三、担保方式无。
1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十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5.3乙方保证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标的物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任何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15.2因标的物质量问题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1由于乙方未按约定日期交货、完成安装调试或标的物因质量问题致使本工程试车、考核或验收不能全部合格,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货物1.2元/立方米/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
17.2签订地点:广东省黄埔区九佛建设路333号101房。17.1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十七、合同签订与生效倘若乙方有任何合同纠纷可向甲方诉讼部门投递资料,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保利中悦广场26楼,联系人:杨瑜平;联系方式:020-31955664。(2)任何一方有权且只能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件1:标准设备/材料采购技术协议书附件18.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其它约定事项17.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质保期满结束,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7.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本页以下无正文)附件4:《**材料对账单》模板附件3:材料采购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2:货物清单
邮政编码:510700邮政编码:101房之1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佛建设路333号地址:组织机构代码:353504618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账号:44050110147400001837账号:广州琶洲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电子信箱:1259327166@qq.com电子信箱:传真:020-34050784传真:电话:020-89629610电话:
合同编号:乙方:甲方: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购技术协议书标准设备/材料附件1:标准设备/材料采购技术协议书
2.1供货范围、规格、型号二、供货范围骏星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和记仓储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4.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3万平方米。项目共包含4栋建筑物,其中物流仓库楼2栋,共9层,建筑高度53.7m;宿舍楼1栋,共24层,建筑高度97.2m;综合楼1栋,共3层,建筑高度15.3m。一、工况条件甲方[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乙方[],于[2022]年[]月[]日就中冶城投龙华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加气块材料招标事宜,经技术交流和友好协商达成供货及技术协议如下: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
3.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执行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①执行标准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②合格品:每块蒸压加气块缺棱掉角不多于2个,裂纹不多于2条。平面弯曲、表面疏松、层裂、油污等观感质量进行收货;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等指标以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三、产品保证及质量标准:2.2随机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清单货币单位:人民币元(CNY)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重量 | 备注 |
1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200mm A3.5 B07 | m³ | 2889.41 | |
2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100mm A3.5 B07 | m³ | 361.18 | |
合计 | 3250.59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重量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3 | ||||
4 |
(4)性能试验报告(特殊的某些性能试验不能每批进行试验,须事前甲方批准);(3)工厂仓储条件等;(2)生产流程、质量控制计划、出厂检验标准;(1)合格产品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各阶段半成品等);3.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或资料:3.2乙方承诺其具备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生产及经销资质,并向甲方提供证明其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其向甲方承诺的其它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能力、质量体系、技术文件、商誉)的证明材料。
4.主要加工工艺过程工序质量检测资料;3.主要外购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进口设备、材料的商检报告);2.主要部件材料检测报告;1.装箱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资料提交(5)甲方要求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如有需求,请备注。六、涂漆和颜色要求详见本协议第三条。五、检验试验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6.设备总装图、部件图(注明文件格式,如Word、CAD、pdf正式签字盖章版等及数量);5.设备/材料出厂检验及试验报告;
甲方(盖章):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本页以下无正文)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八、其它约定事项如有需求,请备注。七、技术服务
邮政编码:510700邮政编码:101房之1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佛建设路333号地址:组织机构代码:353504618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账号:44050110147400001837账号:广州琶洲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电子信箱:1259327166@qq.com电子信箱:传真:020-34050784传真:电话:020-89629610电话:
2、结算时请附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回单、产品质保书一式2份、验收证书,经甲方结算人员签字确认通知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须备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1、送货单务必盖公章或业务章并注明“项目名称、计划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注明产地的送货单必须注明产地且与合同相对应,送货单需经合同中约定的甲方验收人签字后方可生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CNY)货物清单附件2合同编号:
序号 |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交货地点 | 计量方式 | 备注 |
1 | 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龙华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200mm | A3.5 B07 | 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 | m³ | 2889.41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中冶城投项目部 | 按立方米计量 | |||||
2 | 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龙华骏星国际物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 | 蒸压加气块 | 600*200*100mm | A3.5 B07 | GB/T11968-2020、GB11968-2006、GB6566-2010 | m³ | 361.18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西侧中冶城投项目部 | 按立方米计量 | |||||
合计 | 3250.59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附授权证明书):甲方: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乙方:(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结算人员:陈泳槟联系电话:17329930228】4、其他事宜:\3、供货期间实行固定价格。
甲方(全称):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材料采购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3: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佛建设路333号101房之17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盖章)(盖章)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材料采购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双方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材料采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乙方(全称):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材料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签约时间:年月日(或委托人)(或委托人附授权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乙方:(以下无正文)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材料采购供货完成结算时止。
请贵司对该合同的到货数量及单价进行核对确认;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合同编号:附件4:签约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佛建设路333号101房之17
***材料对账单 |
序号 | 需求单位 | 供应商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量方式 | 材质 | 送达日期 | 实送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送货单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经营预算部主管:经办人:项目经理:供应商确认(签字并盖章):5、本对账单只确认供货数量、价格、金额,如有处罚或扣款,在结算中扣除。4、请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2、否(备注已结算金额、未结算金额)3、开票含税单价以合同签订单价为准;1、是请贵司对该合同货物加强质量验收,并对验收后的质量进行反馈;请供应商确认该合同是否结算完毕
时间:招标采购中心专员:时间: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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