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涵江区老旧小区国欢集资房——林柄安置房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工程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领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涵江区国欢镇 ;
2) 工程建设规模:约25万元 ;
3) 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项、增项差别)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___;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11月14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3 年11月 14日 起至2023年11月 20日止,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暂收)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富园路50号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88509185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领涵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5022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