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智慧社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志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智慧社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智慧社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2020514日至2020518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达至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陈志勇

联系电话:18078197136

邮箱地址:18078197136@163.com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514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比德平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智慧社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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