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青城路金马河东西两岸道路维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答疑文件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答疑
(一)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65号),已经取消成都市信用分应用了,为什么还要继续使用。
回复1:此文件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交通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序号18条中:“本项目列入专项暂估价的工程细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暂估 价表汇总表”的报价和计量支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及专用技术规范的计量与支付相关章节”。而工程量清单没有“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汇总表”,请招标人补充予以明确?
回复2:以最新上传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中“专项暂估价822378元,其他不可竞争费用113541.38元”,上述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仅有“信息化系统(暂估价)100000元”。其余专项暂估价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均未明确,请予以明确其余“专项暂估价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用”的明细。
回复3:以最新上传文件为准。
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7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B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 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B证)”。
修改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3.2.7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交安C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 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交安C证)”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评标专家5人或以上”。
修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评标专家5人或以上”。
(三)招标文件及清单已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5年1月8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都江堰市公路管养与质量监督中心
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