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9120221129000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新雨小学
项目编号 430191202211290009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10-430101-04-01-92276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新雨小学(暂定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智能网联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智能网联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首开区新雨小学(暂定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项目用地东邻景灵路,北靠景宁路,西至望雷大道。
2.3项目概况:项目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m,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控制(最终以实际需求和设计审批后的数据为准),建筑单体为多层公共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暂按350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需求和设计审批后的面积为准),含地下室面积暂估为5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预计不超过200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需求和设计审批后的面积为准),净用地面积约29163平方米,规划36个班,建安工程费约23000万元(具体以批复为准)。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计,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止;勘察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基础验收止。各阶段成果文件交付时间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提交的最终成果文件需满足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委托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如上级行政部门调整控规,承包人须根据最新控规对设计成果进行修编,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勘察方案编审;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完成初勘和详勘报告并配合报审报批;参与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配合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地基等相关技术问题。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其他):方案设计、评审、报建出图;初步设计、评审、报审;施工图设计、报审、备案、出图、现场施工设计服务等;工程质量检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图纸深度需达到甲方指定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报批报建出图和会务服务及评审审查配合。包含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及审查、包含主体工程及所有专项工程的设计。建筑专业单体报建报建图纸、各专业人防图纸等以满足工规证办理要求,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装修专业需完成各平面设备布置、布线、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管道线缆规格等以满足甲方招标和控制价编制要求。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建筑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土方及支护设计、装饰设计、幕墙设计、亮化设计、弱电及智能化设计、道路、景观及室外管网、绿建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人防、消防、标识标牌等;具体设计过程中需根据发包人需求调整功能布局方案。装修设计范围及装修标准后续依据发包人实际需求确定。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04月06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00天内为有效)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
(1)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5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各一个。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500㎡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1)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3)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5)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公共建筑的定义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年修订版)的通知(长政发[2018]12 号”)附件《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录》中所定义的公共建筑类型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如为联合体,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勘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4月0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江智能网联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慧谷科技产业园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层
邮   编:410208
项目负责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ra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