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2023年为农民工送免费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保障农民工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体健康,按上级工会要求市职工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现就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农民工免费体检单位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项目
35名农民工与5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检,每人300元标准,项目预算:25500元。
二、竞标方式
采取三家以上(含三家)单位,进行竞争性选择方式实行一次性招标,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体检项目和内容确定中标单位。
三、报名资格
1.市区二甲及以上医院医疗体检服务机构,具有健康体检服务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医疗健康体检设备、人员及其他专业医疗健康体检的配套设施能满足招标人需求。
2.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卫生行政部门健康体检服务登记。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安庆市迎江区双井街99号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梅强 联系电话:0556-5588875 19955626260
五、报送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报名: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附件1);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附件1);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附件1);
5.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体检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2);
附件:1、承诺函
2、体检分项报价明细表
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承诺函
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我方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公告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禁止进入政府市场。
2、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我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方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方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五、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贵任。
投标方全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印章) :
日期:
注:
1、投标方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
2、投标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并进行承诺。
一、标的项目
35名农民工与5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检,每人300元标准,项目预算:25500元。
二、竞标方式
采取三家以上(含三家)单位,进行竞争性选择方式实行一次性招标,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体检项目和内容确定中标单位。
三、报名资格
1.市区二甲及以上医院医疗体检服务机构,具有健康体检服务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医疗健康体检设备、人员及其他专业医疗健康体检的配套设施能满足招标人需求。
2.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卫生行政部门健康体检服务登记。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安庆市迎江区双井街99号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梅强 联系电话:0556-5588875 19955626260
五、报送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报名: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附件1);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附件1);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附件1);
5.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体检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2);
附件:1、承诺函
2、体检分项报价明细表
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承诺函
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我方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公告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禁止进入政府市场。
2、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我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方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方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五、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贵任。
投标方全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印章) :
日期:
注:
1、投标方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
2、投标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并进行承诺。
附件2: 体检分项服务方案明细表 | |||||
单位名称(盖章): | | | | ||
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 | 服务项目价格 | 备注 | ||
原价 | 优惠价 | ||||
基本项目 | 血压 | | | 基本项目为本次体检方案必须项 | |
血常规 | | | |||
尿常规 | | | |||
血糖血脂 | | | |||
肝功能 | | | |||
肾功能 | | | |||
胸片 | | | |||
心电图 | | | |||
肝胆胰脾肾彩超 | | | |||
附加项目 | 男性项目 | | | | 附加项目为本次体检方案配套服务,投标单位可酌情添加配套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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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项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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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 | | |||
方案原价格 | | 优惠价 | 300 | ||
注:表格内附加项目的服务内容栏目可自行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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