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212020110302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展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1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 2023-02-0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国家杂交水稻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2120201103020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21-01-01-07044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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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杂交水稻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 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家杂交水稻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农【202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代建单位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杂交水稻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 项目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县春华镇金鼎山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32亩,总建筑面积29580.32㎡。其中科研实验区20470㎡(含科研实验综合楼、学术交流中心等),综合服务区4904.52㎡(含专家公寓、生产用房、垃圾站、门卫室等),地下人防工程4257.06㎡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583.93㎡,单体最大建筑高度23.9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9680.3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89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5.93万元,预备费1574.50万元。

2.4服务期限:(1)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2)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决算审核完成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设备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交易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编制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EPC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配备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驻场跟踪控制和审核服务;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③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⑤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⑥做好项目合同台帐、支付台账、设计变更台帐等;⑦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主材询价。竣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近 1 年(2021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无亏损;联合体投标的, 双方均需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违法行为,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为准。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02月0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具备下列三项业绩要求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874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或(2)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874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服务; 或(3)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874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1)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②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的网页截图,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监理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须为承担监理工作的一方。③造价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3、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应当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如分等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承担造价咨询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在有效期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0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 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 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造价团队原则上不少于 1 人,且造价负责人需要驻场办公。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 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 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2月02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3024。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代建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远大二路736号

邮编:410125

联系人:何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07316705、18684796541

传真:/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 128 号天鉴大厦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刘展(项目负责人)、李瑜、易子杰

电 话:0731-85713091-8430、18573175631

传真:/

邮箱:420359436@qq.com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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