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活动是对上、下半年分公司贡献信息化收入的集团客户重要集团客户开展活动,推动全年指标的达成,增加客户粘性。特别关注前期存在其他运营商竞争客户、属地内园区客户或集团产品曾出现问题的客户。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客户市场重点行业推广,推进集团业务重点营销,面向各大行业集团客户开展优势服务活动,综合关怀集团客户的同时,提升集团客户整体服务感知并促进公司全业务产品的宣传推广。利用问卷调研的形式,收集客户意见,并由组织者登记反馈,线下第一时间解决客户问题。促进在谈项目达成率。包括但不限于观看演出、运动健康、亲子体验、文化、观展、联谊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集团客户服务活动的筹办。预计开展20场。现申请公开比选的方式引入符合条件的提供商,负责城区三分公司政企中心2018年集团客户关怀活动工作。具体的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内容:本次比选项目为城区三分公司政企中心2018年集团客户关怀活动项目,中选供应商将提供城区三分公司政企中心2018年集团客户关怀活动的整体策划、执行、后期总结等服务。具体详细要求请参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项目期限:自合同生效起90个日历日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以下资格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落选)
(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需具备企业营销策划、承办会议活动、发布广告、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主营产品的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
(2)应答人须提供近3年连续2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中)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应答人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在应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付在应答文件副本中),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供应商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质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或网站截图,正本备查,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且税率与应答时承诺税率一致。
(4)供应商从事过类似项目,需提供近 2 年(2016年至今)从事过类似项目累计业绩不少于200万元,需提供2016年至今相关合作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首页、项目概况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复印件作为依据。(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5)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包含项目经理1人,团队整体人员不得少于5人。
(6)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见本文件第六章应答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7)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废除比选资格;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