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67.4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jt0638
预算金额67.4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倩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叶0431-811507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JT0638

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4]-00608号

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674,2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74,200.00元

采购需求:产品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系统;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系统采购数量:1套;

简要技术要求:一、该平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实现认罪认罚录音录像、视频资料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辅助生成相关文书等功能等。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3.1自2024年03月27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3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2确认参加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3.3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6,700.00元(提交方式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7.2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7.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

    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联 系 人:刘倩

联系方式:0435-370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 系 人:林叶、郑蕾

    话:0431-81150785

    编:13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郑蕾

电   话:0431-81150785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pdf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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