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关峡乡关峡村(三板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采购人绥宁县扶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绥宁县关峡乡关峡村(三板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关峡乡关峡村(三板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
预算金额: 约4500万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7】0254
2.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17-FW(SN)-111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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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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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关峡乡关峡村(三板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 |
完成关峡乡关峡村(三板桥)易地扶贫安置房建设 |
(1)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控制项目预算,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3)按规定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相应责任; (4)编报项目竣工财务结算报告,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 (5)结清购房安置项目的债权债务。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绥宁县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工业路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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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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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一、经审验采购人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下书面依据: 1、绥宁县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统规统建安置房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之规定(详见附件1)。 2、绥宁县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7574315060J)之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等(详见附件2);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及宗地图(详见附件3);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湖南省政府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购【2014】15号)第五十三条一项之规定:只能够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综上:本政府采购项目(绥宁财采计【2017】0254)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条件,同时推荐“绥宁县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后续政府采购活动。 四、预算在合理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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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陶纪文 |
绥宁县公安局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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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清河 |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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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成龙 |
绥宁县财政评审中心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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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汉 |
绥宁县财政局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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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华 |
绥宁县审计局 |
中级 |
六、公示期限: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绥宁县扶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绥宁县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73973298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39-7606888
3.财政部门名称:绥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7611085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