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63.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先生0752-26893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南站新城片区PPP项目高压电网迁改工程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阳发改字〔20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PPP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阳南站新城片区PPP项目高压电网迁改工程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3 项目地点:惠阳南站新城片区
2.4 项目规模:
110kV 秋门线#22-#29 段线路迁改工程(架空部分): 
  (1)拆除架空线路 1.1km,(2)拆除杆塔 8 基,(3)新建双回路耐张角钢塔 2 基。(4)导地线利旧,拆装单回架空线路 1×0.281km,调整单回架空线路弧垂 1×0.90km。(5)原 12 芯 OPGW 光缆在新立电缆终端塔 PN22 与本工程迁改新敷设的管道光缆熔接,恢复秋长变电站至大门埔变电站光缆路由。(6)新立塔铁需安装防坠落装置。(7)安装视频监控(球机)2 套、安装线路故障定位指示器 2 套。
    110kV 秋门线#22-#29 段线路迁改工程(电缆部分): 
    (1)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 1×1.415km,(2)新建双回电缆通道 0.144km,(3)新建 110kV 大门埔站户外电缆终端 1 座。(4)本工程新建双回电缆通道敷设一回电缆线路,另一回为远期备用。(5)加装视频监控(球机)6 套,安装电缆环流在线监测系统 4 套,安装电缆光纤测温系统 1 套,安装电缆局放监测 4 套,配置电缆防盗系统 1 套,配置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 1 台。
    110kV 风门线#11-#28 段线路迁改工程(架空部分):
    (1)拆除单回架空线路 1×4.07km,(2)拆除单回路杆塔 14 基,(3)新建双回架空线路 2×2.67km,(4)新建双回路角钢塔 11 基,(5)调整单回架空线路弧垂 1×0.42km,(6)新立塔铁需安装防坠落装置。(7)安装视频监控(球机)7 套、安装线路故障定位指示器 2 套、线路中间型避雷器 3 组(3台/组)。
    110kV 风门线#11-#28 段线路迁改工程(电缆部分): 
    (1)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 1×4.25km,新建 110kV 大门埔站站内户外电缆终端; (2)土建部分:土建总长为 3.955km,新建双回电缆沟路径长 1.585km,新建四回路电缆沟 0.5km,新建四回埋管路径长 0.07km,利用电缆四回综合管廊路径长 0.75km。新建双回路接头井 5 座,双回路检修井 50 座,双回路直线工井 12 座,双回路转弯工井 8 座,四回路检修井 20 座,四回路直线工井 2 座,四回路转弯工井 3 座,以上所有井总长为 0.38km。(3)新建 110kV 大门埔站户外电缆终端 1 座,预留四回电缆出现条件。(4)加装视频监控(球机)20套,安装电缆环流在线监测系统8套,安装电缆光纤测温系统1套,安装电缆局放监测8套,配置电缆防盗系统1套,配置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1套。
    以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程造价:54,632,743.31元人民币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和110kV电缆线路、变压器、高压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以及拆除工程。包括:线路本体工程、施工场地租用、辅助施工费用、旧电力线拆除、跨越、杆塔三牌(塔号牌、警示牌、相序牌)安装、OPGW光缆架设、光缆接续及测量、线路参数测试、杆塔相色油漆。(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等文件为准)。
2.7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申请停电审批时间不纳入施工工期,具体以供电部门批复为准)。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南方电网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实现达标投产。
2.9资金来源:PPP项目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类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1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 3人、质量检查员 2 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2 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4 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本公告要求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6.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缴交),售后不退。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8.1.1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均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8.1.2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含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0752-3823061  
地    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兴湖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先生/刘先生      电 话: 0752-2689359           
地    址: 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3911975
联系地址: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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