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一号院续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风机、风阀、风口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72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0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公告正文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一号院续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风机、风阀、风口(项目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一号院续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一号院续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 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风机、风阀、风口(物资进行公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一号院续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3.建设规模:“恒祥百悦城一号院”续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是郑州市金水区胜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属“保交楼”性质,总投资不少于7.2亿元。项目宗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北、经七路东,宗地面积87028.31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总面积791,553.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9,479.3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2,074.33 平方米。地上建筑共11栋楼和一个幼儿园,其中1#、7#、12#、13#楼全部为安置住宅,9#、10#、11#楼含部分安置、部分销售住宅,2#、3#楼为公寓、5#楼含部分廉租房、部分销售住宅、6#为销售住宅,1#、2#、3#、5#楼含部分商业盒子。

4.交货期:1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11月10

5.采购物资名称:风机、风阀、风口

6.招标范围:风机、风阀、风口物资的供应、运输直至交货验收合格。

7.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8.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商或经销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应具有风机、风阀、风口生产的资质,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具有通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合格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检验报告。所供风机、风阀、风口应满足现行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8.1 风机技术要求

8.1.1 风机为成套产品,须完全符合本地消防机构和其它政府部门的要求。

8.1.2 所有风机、驱动装置、以及附件都应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最高的商品标准。生产厂家能提供ISO9001和ISO14001认证。各类风机必须有“中国强制认证”的标志。对于消防产品投标人应在技术标中提供国家法定或授权的消防部门批准其产品在国内制造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检测或鉴定报告。

8.1.3 排烟风机应须在280℃情况下运行30min而不影响风量及压力。

8.1.4 排烟风机应有原厂发出的油漆证书,证明油漆是在原厂油上的,油漆应可在280℃的高温运行情况下,而不会产生任何的烟或有毒气体。

8.1.5 排烟风机电动机的设计亦应达到在280℃的高温运行的要求。如无特别标明,电动机转速不可超过1450 转/分钟。

8.1.6 所有风机应设置有产品铭牌,铭牌上除标注设备参数外,还应标注与本工程图纸相对应的设备编号。

8.1.7 所有风机及其电动机于正常操作情况下,不能产生太大的震动和噪音。普通风机噪声应满足《通风机噪声标准》JB/T 8690-2014的要求。同时办公区域、宿舍区域正常噪声应满足《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的要求。如发觉所产生的震动和噪音超越可接受的程度时,承包单位须提供足够的防震和消音措施。

8.1.8 所有外露的皮带驱动装置应加上安全保护外罩,外罩应采用重型钢架加上钢网制成。并预留有检查孔作为测转速之用。

8.1.9 屋顶风机应充分考虑防雨、防渗漏措施。风机应采用加深型风帽,风帽下边沿应低于风机筒体上边沿,防飘雨同时应满足通风量要求。

8.2 附件(防火阀、风阀、风口等)技术要求

8.2.1 提供的产品应是先进、可靠的国内知名品牌的成熟产品。制造商必须能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8.2.2 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最高的商品标准。防火、排烟阀须具有经过国家权威消防检测机构测试并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并完全符合本地消防机构的要求。

8.2.3 所有风管阀门采用钢制风阀。须按设计图所示和依照当地消防条例在需要的位置装设防火阀,防火阀的构造须符合当地消防处的规例和为当地消防处认可产品。

8.3 消声技术要求

8.3.1 提供的产品应是先进、可靠的国内知名品牌的成熟产品。制造商必须能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最高的商品标准。消音设备和材料都应符合本地权威机构的要求,包括消防机构和环保机构。

8.3.2 所有选取及安装的设备及其相关系统附件所产生的噪声必须不能超越当地环保局及业主对噪声控制的要求。

8.3.3 承包商应根据安装规范和设计说明安装消音措施以降低设备的噪音等级,使所有系统的总体噪音等级符合标准。

8.3.4 承包商须按有关图纸所示在适当位置装设消声装置或消声器,消声器中提定的声音插入损失值是按设计时所选用设备的声功率级别而定。这数值可能与由承包单位所提供的设备的数值不同,所以承包单位须负责将附图或设备表上所示的消声器应用于其提供的设备上,并满足上述要求。

8.3.5 对于本项目中安装的任何吸音装置和材料,如果它达不到厂商声称的性能或不满足其在本项目中的使用要求,都必须由承包商免费拆除和更换。

8.4 隔振技术要求

8.4.1 提供的产品应是先进、可靠的国内知名品牌的成熟产品。制造商必须能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最高的商品标准。消防系统隔振设备和材料都应符合本地消防机构的要求。

8.4.2 选择隔振装置时,承包商应考虑到设备的重量分布。设备在安装后应保持水平。

8.4.3 按照设备重量的分布选择隔震器,以提供一合理及均衡的震幅。

8.4.4 对转动机件,所选的隔震装置须在任何正常操作状态下仍可提供足够的隔震措施。

8.4.5 隔振设备应该附有标识牌。

8.4.6 所有管道系统和通道架的隔振设备应由隔振厂商提供。隔振厂商的本地代表应备有足够数量的弹簧和隔振配件,以便迅速更换在施工和检查中出现问题的隔振装置。厂商应提供完整的安装说明材料

8.4.7 承包商应与要隔振的设备的厂商协商隔振支撑问题。

8.4.8 所有供本工程使用的隔震设备必须为不含石棉物质的产品。

8.5 加压送风口技术要求

8.5.1 加压送风风口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要求并得当地消防部门认可。

8.5.2 除特别注明外,加压送风风口须为常开式百叶。

8.5.3 除特别注明外,加压送风风口应由铝合金材料制作,氧化防蚀处理后,表面按业主要求涂上认可的颜色。

8.6 风机、风阀、风口应执行的国家标准

1)《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07

2)《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XF211-2009

3)《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

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6)《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以上规范若有新版本,以发标最新版本为准。投标人的产品须同时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当上述三者不一致时,以要求高者为准。

材料、设备使用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频率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限制性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执行。

9.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恒祥百悦城一号院续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机、风阀、风口制造商或者经风机、风阀、风口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自20211月1日以来承接过风机、风阀、风口供货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29 日 9 时至2024年 10 月 4 日 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9 日 18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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