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光集团本部化工五厂残液生物催化深度处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威0943830052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晓晨155036263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光集团本部化工五厂残液生物催化深度处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光集团本部化工五厂残液生物催化深度处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技术产业园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一套生物催化装置,配套处理新建预处理装置残液废水量,主要对处理后的残液进一步降低各污染物浓度,达到进入下道工序(生化预处理)指标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2025年04月30日完成。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图及非标设备设计;施工(含建筑物改造)、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各阶段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编制竣工图等;设备及设备材料采购和安装调试;同时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等风险进行管控,包括竣工验收和后期质保服务,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设计成员单位)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施工成员单位)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业绩要求: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三、3.1(1)资质要求:设计成员单位具备①,施工成员单位具备②和③。四、联合体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由牵头人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1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08日 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6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光路1号甘肃银光公司营销中心五楼招标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高技术产业园区
  • 邮编: 730900
  • 联系人: 杜威
  • 电话: 09438300529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1幢8层
  • 邮编: 030009
  • 联系人: 郑晓晨、刘鹏军、张腾
  • 电话: 15503626368
  • 传真: 03513589166
  • 电子邮件: xczberbu@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 联系人: 钱宝军
  • 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高技术产业园区
  • 电话: 094383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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