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双能X线骨密度仪(骨科一区)成交公告
风冷高级直接数字化探测器Z值分析软件连续扇形束扫描前一次扫描结果对比分析内脏脂肪分析科研软件侧位脊柱扫描软件服务体重/种族差异校正软件巡检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正位脊柱扫描骨密度计算软件包故障预防工作主控计算机单侧股骨扫描硬盘巡检记录床面双能X线发生方式全身BMD扫描升级软件骨密度测量计算机系统房地产开发经营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交通运输业金属自动排除软件为机器除尘售后服务床体政府购买服务骨折风险评估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仿人体腰椎的质控模块物业管理探测器系统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检测结果趋势分析软件人体骨矿及全身肌肉脂肪含量的测量定位灯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批发业非典型股骨骨折评估科研软件整机临床应用功能人骨密度参考数据库双能X线骨密度仪弯曲脊柱专用分析显示器打印机体重指数评估骨质疏松疗效的检测建筑业信息传输业临床应用软件包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小动物科研软件全身肌肉/脂肪成分分析AAC腹主动脉钙化分析软件安装与调试中文多部位集成报告软件邮政业调查零配件多部位集成报告系统连续实时内校准系统外校准系统扫描臂快速脊柱形态评估功能软件生物力学评估软件技术巡检服务油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放射防护领证参照数据库影像检测报告内存住宿业最大有效扫描视野扫描时间分析报告系统骨折风险的预测耗材商务服务业QA态势分析及质检模医疗器械质量检测程序儿科扫描自动智能扫描升级服务设备扫描台自动质控测试程序仿真人体脊柱体模技术支持与培训球管扫描床仓储业软件免费维护X线源球管扫描系统内校准鼓租赁屏幕上扫描部位调整扫描精度正负偏离表餐饮业双侧股骨自动扫描定位器
金额
13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3-0003
预算金额133.8万元
招标公司如皋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邵建兵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彩霞13773772877
中标公司南通玖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3-0003
二、项目名称:双能X线骨密度仪(骨科一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玖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下原镇惠民东路2号办公楼2楼
成交金额:13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双能X线骨密度仪 品牌:HOLOGIC 规格型号:HorizonW 数量:1 单价:1338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松林、顾霞、戴永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871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人民医院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宁海路
联系方式:13862731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联系方式:0513-88555586
双能X线骨密度仪(骨科一区)采购文件.doc 双能X线骨密度仪(骨科一区)采购文件.doc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双能X线骨密度仪(骨科一区)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3-0003
采购人名称:如皋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2023年1月31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4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4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6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6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7
六、公告期限7
七、其他补充事宜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
第二章磋商须知8
一、参加磋商费用8
二、磋商文件的约束力8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9
四、磋商10
五、成交和合同12
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3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17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19
第三章项目需求20
一、项目简介20
二、采购内容20
三、技术要求20
四、质量标准24
五、交货期限和地点25
六、验收方案25
七、质量保证期25
八、售后服务25
九、付款方式26
十、报价要求26
十一、其他要求26
第四章合同范本28
第五章评审标准和方法31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5
封面35
一、资格证明材料36
二、商务技术响应材料40
三、报价文件4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双能X线骨密度仪(骨科一区)
(二)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3-0003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37.00万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37.00万元
(五)采购需求:如皋市人民医院因骨科一区发展需要,拟采购一套双能X线骨密度仪,用于人体骨矿及全身肌肉脂肪含量的测量,诊断骨质疏松症,预测骨折风险,检测骨质疏松疗效。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是。
(九)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本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响应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的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如有答疑、变更等均在以上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
(二)售价: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收取磋商文件编制费用人民币300元,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现金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收据。无论流标或响应供应商是否成交,文件编制费用一概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三)特别提醒:
1.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遵守如皋市防疫规定,须佩戴口罩,体温正常;
2.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以及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二)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人民医院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宁海路
联系方式:邵建兵1386273166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联系方式:张彩霞0513-88555586
(三)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彩霞
联系方式:13773772877
一、参加磋商费用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一)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磋商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磋商文件应当可靠装订和密封,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磋商文件的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
四、磋商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三)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以及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磋商形式。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七)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八)一般情况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九)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十)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一)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十二)对于限额以下项目,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1.两家时,继续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十三)磋商小组将对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五、成交和合同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三)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2)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80000 | 300≤Z <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5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10000 | 2000≤Z <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 <120000 | 100≤Z <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财政部、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三)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四)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递交质疑书面资料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条件要求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及依据文件。以上文件装订成册后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当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提出。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六)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
1.收款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2.账户号码:408890100100068270;
3.开户行:兴业银行如皋支行。
一、项目简介
如皋市人民医院因骨科一区发展需要,拟采购一套双能X线骨密度仪,用于人体骨矿及全身肌肉脂肪含量的测量,骨质疏松症的诊断,骨折风险的预测,骨质疏松疗效的检测。
二、采购内容
如皋市人民医院因骨科一区发展需要,拟采购一套双能X线骨密度仪,用于人体骨矿及全身肌肉脂肪含量的测量,骨质疏松症的诊断,骨折风险的预测,骨质疏松疗效的检测。设备具体包含X线源、探测器系统、扫描系统、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临床应用软件包、计算机系统、校准系统、放射防护领证、培训等。
三、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要要求 |
1 | X线源 | |
(1) | 双能X线发生方式 | 稳恒电压 |
(1) | 双能X线发生方式 | K缘过滤式或脉冲式产生高低双能X线 |
(2) | 双能的峰值范围 | 高能≥100Kv,≥低能40Kv |
(3) | 球管最大耐受电流 | 球管最大耐受电流≥5mA |
(4) | 球管冷却方式 | 油冷或风冷 |
(5) | 扫描方式 | 连续扇形束扫描 |
(6) | 自动智能扫描 | 无需预扫 |
2 | 探测器系统 | |
(1) | 探测器种类 | 高级直接数字化探测器 |
(2) | 探测器数目 | ≥100个 |
3 | 扫描 | |
(1) | 扫描床 | 开放式扫描床 |
(2) | 床面尺寸 | ≥长度200cm;宽度≥80cm |
(3) | 床体 | 床体可前后左右移动 |
(4) | 最大有效扫描视野 | 长度×宽度≥ 195cm×65cm |
(5) | 扫描时间 | 正位腰椎或髋关节标准扫描时间≤10秒 ;全身≤5分钟 |
(6) | 定位灯 | 精确激光定位灯 |
(7) | 定位器 | 全套扫描定位器 |
(8) | 扫描精度 | 活体腰椎或髋关节: ≤1.0% |
(8) | 扫描精度 | 仿人体腰椎的质控模块扫描精度:≤1.0% |
(8) | 扫描精度 | 长期稳定性好,4年长期精度≤0.8% |
(9) | 扫描台承重 | 扫描台最大病人重量限制: ≥200kg |
(10) | 扫描臂距 | 扫描臂距离扫描床距离 ≥50cm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正位脊柱扫描、评估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侧位脊柱扫描、评估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单侧股骨扫描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双侧股骨自动扫描、评估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全身BMD扫描,并可进行四肢、胸部、腹部的单独区域分析测量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全身肌肉/脂肪成分分析,并可进行四肢、胸部、腹部的单独区域分析测量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自动WHO体重指数评估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人工关节置换后的自动扫描、评估。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儿科扫描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前臂自动扫描、评估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全身任意感兴趣区区域骨密度测量,分析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DICOM3.0接口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运行环境:WINDOWS 7 Professional Chinese Version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骨密度仪中英文操作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骨密度结果中文影像检测报告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骨密度及标准骨密度计算软件包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NHANES 参照数据库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ISCD国际临床骨密度仪协会分析报告系统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中国大陆人骨密度参考数据库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与前一次扫描结果对比分析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异常骨密度区域或金属自动排除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屏幕上扫描部位调整(可以通过软件,在屏幕上对扫描部位做精细调整,保证测量的精确性)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体重/种族差异校正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T值和Z值分析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WHO骨折风险评估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校准系统: 含质量检测程序,QA态势分析及质检模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检测结果趋势分析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弯曲脊柱专用分析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扫描时自动对比该病人以往图像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中文多部位集成报告软件-多部位集成报告系统,将所有检测部位打印在一张报告上进行联合评估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HSA髋关节生物力学评估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非典型股骨骨折评估科研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AAC腹主动脉钙化分析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内脏脂肪分析科研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IVA 10秒快速脊柱形态评估功能软件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小动物科研软件 |
6 | 计算机系统 | |
(1) | 主控计算机 | CPU类型:Intel 酷睿双核 |
(1) | 主控计算机 | CPU主频:≥3GHz |
(1) | 主控计算机 | 内存:≥4G |
(1) | 主控计算机 | 硬盘:≥500GB |
(1) | 主控计算机 | DVD±RW驱动器 |
(2) | 显示器 | ≥19寸液晶显示器 |
(3) | 打印机 | 彩色喷墨打印机 |
7 | 校准 | 自动质控测试程序 |
7 | 校准 | 外校准系统----仿真人体脊柱体模 |
7 | 校准 | 连续实时内校准系统,内校准鼓内有相当于人体骨骼、软组织密度的物质,进行系统不间断校准,病人数据与已知数据作对照,保证数据稳定性、重复性。每一束发出的射线,均经过校准。 |
8 | 其他 | 整机保修2年。 |
8 | 其他 | 提供放射防护,完成领证工作。 |
8 | 其他 | 提供国家级医师、技师培训班名额两个。 |
质量标准
(一)供应商须明确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外形和尺寸等。
(二)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六)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七)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供货时必须随产品提供出厂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原件)以及设备的测试、运行、保养手册。
(八)供应商所供货物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十)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
五、交货期限和地点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方案
以采购单位现场验收考核为准。
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七、质量保证期
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整机)
售后服务
(一)设备维护措施: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保修期,质保两年;保修期后,终身维护,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十年,维修只收取配件费(按市场报价的80%优惠提供),不收人工费;维修承诺必须有生产单位签注;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二)故障响应时间:供应商售后服务部需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热线电话服务,由专门的技术人员受理用户电话咨询和故障申报,保证用户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及时得到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
(三)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提供国内免费客户服务热线号码和国内维修站电话和地址。供应商保证8小时内维修服务响应,必要时能提供备用机。技术要求(规格)只是对产品的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响应供应商有责任依据相关设计技术规范和有关行业国家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一切后果,由此引起的纠纷与采购单位无关。
(四)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九、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安装验收合格并使用6个月后,若仪器性能良好支付实际成交价的60%;验收合格满1年后,若仪器性能良好结清余款。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正式发票。
十、报价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的成本、包装、运输、保险、安装与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的劳务支出及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运营费用。
(二)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对采购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十一、其他要求
(一)所报配置为主要配置,其他按标准配置配备;不得在原厂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减少或降低技术配置。报价含交付使用前一切费用及保修期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二)成交供应商所交的产品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更换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全部损失。
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如有)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货物及其数量如下表: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总 计 | (大写) | ¥ |
质保期: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安装验收合格并使用6个月后,若仪器性能良好支付实际成交价的60%;验收合格满1年后,若仪器性能良好结清余款。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正式发票。
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处理。
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条供货及知识产权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所提供产品应包含不少于年的整机(含全部部件)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质量保证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厂商应自行处理保修凭证问题,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产品的保修卡、发票等保修凭证。
3.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人作为售后联系人,7*8小时负责协调产品销售以及售后问题。
4.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故障报修电话为7*24小时,故障报修响应时间应在60分钟内。故障修复时间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并修复。此款“修复”,是指从发现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并通知有关成交供应商后,经过相应的技术服务使设备或系统继续正常提供系统服务,才视为“修复”。
5.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情况下主动提供免费备机服务。
6.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配件,须为原设备厂家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
7.提供的产品若有设计缺陷,应主动召回。
8.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每年度技术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应包含:对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升级软件、为机器除尘,故障预防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记录以及巡检报告。
9.软件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的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软件服务方案。
10.损坏的信息存储介质不得收回,应免费由用户保留。
第四条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执行。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五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
第六条货款支付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在乙方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并提交所需单据后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3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磋商人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磋商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
二、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三、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分值 | 评审要求或标准 |
一、价格部分30分 | |||
1 | 价格 | 3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 |
二、商务技术部分70分 | |||
1 | 性能参数响应 | 54 | 根据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报告、注册证、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功能截图等证明材料对产品技术性能参数进行评审。如响应供应商填写响应性与佐证材料参数不一致(例如: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自填响应或正偏离,证明材料等参数显示负偏离或不响应),该项不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所投产品X线源双能的峰值范围:高能≥100Kv,≥低能40Kv,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原厂Datasheet的得4分;2.所投产品X线源球管最大耐受电流≥5mA,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原厂Datasheet的得4分;3.所投产品探测器数目≥100个,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原厂Datasheet的得4分;4.所投产品扫描床为开放式扫描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4分;5.所投产品扫描时间:正位腰椎或髋关节标准扫描时间≤10秒、全身≤5分钟,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原厂Datasheet的得4分;6.响应供应商承诺提供国家级医师、技师培训班名额两个的得4分;7.所投产品X线源发生方式为K缘过滤式或脉冲式产生高低双能X线,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8.所投产品X线源扫描方式为连续扇形束扫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9.所投产品探测器种类为高级直接数字化探测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0.所投产品扫描床体可前后左右移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1.所投产品扫描长期稳定性好,4年长期精度≤0.8%,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文章的得2分;12.所投产品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包含人工关节置换后的自动扫描、评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3.所投产品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包含全身任意感兴趣区区域骨密度测量、分析,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4.所投产品能出具骨密度结果中文影像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5.所投产品包含骨密度及标准骨密度计算软件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6.所投产品能支持与前一次扫描结果对比分析,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7.所投产品包含异常骨密度区域或金属自动排除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8.所投产品包含T值和Z值分析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19.所投产品包含中文多部位集成报告软件-多部位集成报告系统,能将所有检测部位打印在一张报告上进行联合评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20.所投产品包含连续实时内校准系统,内校准鼓内有相当于人体骨骼、软组织密度的物质,进行系统不间断校准,病人数据与已知数据作对照,保证数据稳定性、重复性,每一束发出的射线,均经过校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21.响应供应商承诺提供放射防护,完成领证工作的得2分。 |
2 | 业绩 | 10 | 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同型号产品销售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份业绩得2分,最高10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否则不得分。 |
3 | 售后服务 | 6 | 在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要求前提下,响应供应商的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
3 | 售后服务 | 6 | 根据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价格及供应保障,提供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维保方案的,得1分;在市场价基础上提供高于80%的优惠收取维保费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本项最高得2分。 |
3 | 售后服务 | 6 | 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的得2分,提供其他单位服务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本项最高得2分。 |
注意:
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评分标准表”中的所有打分项逐一响应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放在“商务技术响应材料”中,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相应得分项不予认可。
2、要求进行原件现场核查的,如未能现场提供,则该项评分作0分计算。
封面
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任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________。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6.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磋商响应函(原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若响应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响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评分索引表
评分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要求或标准 |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 | 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
(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技术指标名称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所投货物品牌型号) |
1 | X线源 | ||||
(1) | 双能X线发生方式 | 稳恒电压 | |||
(1) | 双能X线发生方式 | K缘过滤式或脉冲式产生高低双能X线 | |||
(2) | 双能的峰值范围 | 高能≥100Kv,≥低能40Kv | |||
(3) | 球管最大耐受电流 | 球管最大耐受电流≥5mA | |||
(4) | 球管冷却方式 | 油冷或风冷 | |||
(5) | 扫描方式 | 连续扇形束扫描 | |||
(6) | 自动智能扫描 | 无需预扫 | |||
2 | 探测器系统 | ||||
(1) | 探测器种类 | 高级直接数字化探测器 | |||
(2) | 探测器数目 | ≥100个 | |||
3 | 扫描 | ||||
(1) | 扫描床 | 开放式扫描床 | |||
(2) | 床面尺寸 | ≥长度200cm;宽度≥80cm | |||
(3) | 床体 | 床体可前后左右移动 | |||
(4) | 最大有效扫描视野 | 长度×宽度≥ 195cm×65cm | |||
(5) | 扫描时间 | 正位腰椎或髋关节标准扫描时间≤10秒 ;全身≤5分钟 | |||
(6) | 定位灯 | 精确激光定位灯 | |||
(7) | 定位器 | 全套扫描定位器 | |||
(8) | 扫描精度 | 活体腰椎或髋关节: ≤1.0% | |||
(8) | 扫描精度 | 仿人体腰椎的质控模块扫描精度:≤1.0% | |||
(8) | 扫描精度 | 长期稳定性好,4年长期精度≤0.8% | |||
(9) | 扫描台承重 | 扫描台最大病人重量限制: ≥200kg | |||
(10) | 扫描臂距 | 扫描臂距离扫描床距离 ≥50cm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正位脊柱扫描、评估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侧位脊柱扫描、评估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单侧股骨扫描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双侧股骨自动扫描、评估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全身BMD扫描,并可进行四肢、胸部、腹部的单独区域分析测量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全身肌肉/脂肪成分分析,并可进行四肢、胸部、腹部的单独区域分析测量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自动WHO体重指数评估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人工关节置换后的自动扫描、评估。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儿科扫描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前臂自动扫描、评估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全身任意感兴趣区区域骨密度测量,分析 | |||
4 | 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 | DICOM3.0接口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运行环境:WINDOWS 7 Professional Chinese Version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骨密度仪中英文操作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骨密度结果中文影像检测报告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骨密度及标准骨密度计算软件包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NHANES 参照数据库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ISCD国际临床骨密度仪协会分析报告系统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中国大陆人骨密度参考数据库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与前一次扫描结果对比分析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异常骨密度区域或金属自动排除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屏幕上扫描部位调整(可以通过软件,在屏幕上对扫描部位做精细调整,保证测量的精确性)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体重/种族差异校正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T值和Z值分析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WHO骨折风险评估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校准系统: 含质量检测程序,QA态势分析及质检模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检测结果趋势分析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弯曲脊柱专用分析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扫描时自动对比该病人以往图像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中文多部位集成报告软件-多部位集成报告系统,将所有检测部位打印在一张报告上进行联合评估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HSA髋关节生物力学评估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非典型股骨骨折评估科研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AAC腹主动脉钙化分析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内脏脂肪分析科研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IVA 10秒快速脊柱形态评估功能软件 | |||
5 | 临床应用软件包 | 小动物科研软件 | |||
6 | 计算机系统 | ||||
(1) | 主控计算机 | CPU类型:Intel 酷睿双核 | |||
(1) | 主控计算机 | CPU主频:≥3GHz | |||
(1) | 主控计算机 | 内存:≥4G | |||
(1) | 主控计算机 | 硬盘:≥500GB | |||
(1) | 主控计算机 | DVD±RW驱动器 | |||
(2) | 显示器 | ≥19寸液晶显示器 | |||
(3) | 打印机 | 彩色喷墨打印机 | |||
7 | 校准 | 自动质控测试程序 | |||
7 | 校准 | 外校准系统----仿真人体脊柱体模 | |||
7 | 校准 | 连续实时内校准系统,内校准鼓内有相当于人体骨骼、软组织密度的物质,进行系统不间断校准,病人数据与已知数据作对照,保证数据稳定性、重复性。每一束发出的射线,均经过校准。 | |||
8 | 其他 | 整机保修2年。 | |||
8 | 其他 | 提供放射防护,完成领证工作。 | |||
8 | 其他 | 提供国家级医师、技师培训班名额两个。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商务条款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1 | 质保期 | 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整机) | |||
2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一)设备维护措施: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保修期,质保两年;保修期后,终身维护,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十年,维修只收取配件费(按市场报价的80%优惠提供),不收人工费;维修承诺必须有生产单位签注;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二)故障响应时间:供应商售后服务部需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热线电话服务,由专门的技术人员受理用户电话咨询和故障申报,保证用户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及时得到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三)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提供国内免费客户服务热线号码和国内维修站电话和地址。供应商保证8小时内维修服务响应,必要时能提供备用机。技术要求(规格)只是对产品的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响应供应商有责任依据相关设计技术规范和有关行业国家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一切后果,由此引起的纠纷与采购单位无关。(四)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 |||
3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
4 | 交货方式 | 当面 | |||
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30 %;安装验收合格并使用6个月后,若仪器性能良好支付实际成交价的60%;验收合格满1年后,若仪器性能良好结清余款。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正式发票。 | |||
7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
8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所报配置为主要配置,其他按标准配置配备;不得在原厂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减少或降低技术配置。 | |||
9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
(四)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格式自拟)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计划编号:分包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小写:大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 2%-3%*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1%-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注:①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②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 | 计划编号: | 分包号: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 2%-3%*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1%-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注:①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②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项目名称: | ||||||||||||||||||||||||||||||||||||||||||||||||||||||||||||||||||||
计划编号: | 分包号: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小写: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 2%-3%*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 2%-3%*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1%-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1%-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注:①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②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分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产地 | 单项合计价(元) | 备注 |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注: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
2、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货物的成本、包装、运输、保险、安装与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的劳务支出及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运营费用,签订合同后不论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一律不予调整。
(三)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如皋市人民医院的双能X线骨密度仪(骨科一区)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应将此声明函放在报价文件中,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供货一览表(分包)
供货一览表(分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 号 | 数量 | 产地 | 交货期 | 备注 |
年月日
注:1、请各参加投标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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