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江夏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漫画创作》数字知识图谱线上课程建设服务项目报价邀请
金额
9.8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根据设计与创意学院2024年1月2日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对动画系申请的《漫画创作》数字知识图谱线上课程建设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漫画创作》数字知识图谱线上课程建设服务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  988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3、项目建设技术参数及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及要求,并必须对每条参数进行一对一响应,详见附件内容。
4、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6)为了保证投标人响应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在确认最优价格供应商后,邀请最优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讲解产品服务后进行公示。
5、项目交付日期:2024年12月30日前交付;
6、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建设,由课程负责人进行验收;
7、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为期1年的修改期,且实行为期3年的免费运行维护;
8、本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3531480
9、公告期限:截止至 2024年 06 月11日12:00
10、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 年 06月 11日12:00。提交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江夏学院10#设计与创意学院6层624办公室。
报价文件按本报价邀请直接打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需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报价回执单
报价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项目报价
(单位:元)
备注
 
 
  

 福建江夏学院江夏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知识图谱具体要求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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