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濮阳市公安局医用胶片影像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ysgaj[2023]4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濮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庆国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濮阳市公安局现就医用胶片影像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医用胶片影像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YSGAJ[2023]45号
3.建设地点:濮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开州路183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医用胶片影像采集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影像片管理工作站、影像片扫描仪、4M灰阶医用竖屏显示器、图像工作站和身份采集设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198000;
最高限价:¥198000;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1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期限:本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及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至濮阳市公安局西楼213基建办公室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5:30;地点为濮阳市胜利中路16号市公安局招标采购办公室210(院内最北侧二层办公用房9号仓库旁玻璃门进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李庆国13213491010
                   
  
                     濮阳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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