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QXWEM-W1001)(第1、2、3包)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xwem-w1001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1、2、3包)
二、项目编号:2024-JQXWEM-W1001
三、项目概况:
(一)货物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第1包
预算金额:49万元
1-1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

1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四川省乐山市
 
第2包
预算金额49万元
2-1
高能激光治疗仪

1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四川省乐山市
 
第3包
预算金额:60万元
3-1
呼吸慢病康复管理系统

1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四川省乐山市
 
3-2
肺功能检测工作站

1
 
3-3
6分钟步行试验分析系统

1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930288047@qq.com。
注:报名本项目多个包时,在项目编号后括号内标注多个包号,用顿号隔开即可。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文件申领
联系人:汪助理,电话:13571915508,邮箱:930288047@qq.com
(二)采购文件质疑受理
联系人:张助理,电话:17798341305,邮箱:673620334@q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何助理,移动电话:1851289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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