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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三期预沉池、沉淀池顶部改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变更(补遗)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三期预沉池、沉淀池顶部改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

补遗文件1#

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就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三期预沉池、沉淀池顶部改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项目进行补遗,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1.本项目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中第14.1条“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变更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14.1

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

R金额(人民币):2000.00(大写: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电子保函或转账方式交纳比选申请保证金

1.通过比选申请人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比选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2.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操作流程参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潜在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潜在比选申请人在交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比选申请人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2.比选文件中与之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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