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电国际哈萨克斯坦风电储能项目激光雷达测风辅助电源服务采购】竞谈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010-834792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 500MW 风电+储能项目激 光雷达测风辅助电源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应答人: 根据《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应答人参加。 1.采购条件 采购人: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展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 500MW 风电+储能项目激光雷达测 风辅助电源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 (1)本项目在哈萨克斯坦完成相关公司(“在哈公司”)设立前,已与中电国际签署服务合同的成 交供应商可根据服务合同中付款条款的支付约定要求支付已发生服务费用; (2)本项目在哈公司设立后,已与中电国际签署服务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同意根据相关安排,配合 中电国际及在哈公司变更服务合同签署主体等相关内容,并基于新的服务合同继续履行本项目所需服 务。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提供 3 台激光雷达测风设备辅助电源(蓄电池+光伏板),用于项目现场测风直至项目结束;2.2.2 负责辅助电源设备的送达、撤离现场的物流、存储、清关工作; 2.2.3 负责辅助电源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检测、拆卸工作并提供安装报告; 2.2.4 负责测风设备安装、维护、看护协调费用; 2.2.5 负责与激光雷达测风设备供货商的沟通,确认通信及电源接口标准; 2.2.6 如因辅助供电设备原因导致激光雷达系统损坏,负责相关系统检修及更换工作; 2.2 服务期限 (1)提供辅助电源服务直至现场雷达测风租赁结束;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 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 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 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 应答人没有处于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7 资质要求:无 3.8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至少3个风电项目激光雷达测风服务相关业绩,国际项目业绩的经验将作 为评估过程中的重要加分项; 3.9 设备要求:提供蓄电池及太阳能供电设备,系统直流电压24V,供电系统应可以兼容牧雷MALOS B300/B300M型号测风雷达,保证冬季极端情况下持续供电96小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 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登录网页报名(竞争性谈判-可参与项目)参 与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报价截止日期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均可参与报价。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采购文件价格(如需)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标书费。 4.4 采购文件参与报名和获取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 过)→进入采购项目在“竞争性谈判-可参与项目(点参与项目)-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进入项目界面(可参看采购公告、如设置标书费则微信在线支付后查看采购文件及报价、如未设置标书 费则可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及报价。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服 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010-56995650(一个工作日内 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5.采购文件的澄清 5.1 应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5.2 采购人在收到澄清申请 1 日内日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做出答复(收到次日起算)。 5.3 应答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 1 日内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告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 澄清通知。 5.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应答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 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6.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应 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点击竞争性谈判 -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 开始报价)”→进入项目界面→报价大厅(进行相关报价操作) 5.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响应文件。 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或报名采购文件的潜在应答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7.发布媒介 本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电 力 设 备 信 息 网 ( www.cpeinet.com.cn ) 和 国 家 电 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 地 联 系 人:孙先生(010-83479305)、 张先生(010-83479206) 监 督 人:李女士 监督电话:010-83479263 2024 年 11 月 8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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