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海安市江海东路12号原办公楼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整体转让
金额
894.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C320621240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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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安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海安市江海东路12号原办公楼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整体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海安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8,941,2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4-10-14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不含原承租人的装潢改造、消防设施和添置的设施设备,不含室内外可移动的和不影响房屋结构的装修以及存放的任何物品)及权证现状进行拍卖,拍卖资料中所列标的的坐落、房屋编号、面积数据等最终以实物现状及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与拍卖资料所列内容无论是否存在差异或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拍卖标的所涉的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存在顶层屋面、墙体渗漏、墙体剥落、水电等附属设施老化、管线损坏严重等情况,转让方及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对拍卖成交标的的质量进行专业技术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进行修缮维护,确认标的符合安全要求之后方可使用,所需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未能及时修缮维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结清后2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户变更等事宜,委托人(即:转让方,海安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协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变更过程中所涉的一切税、费、金等按海安市政府现行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另行缴纳。因买受人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变更手续以及未及时缴纳过户税、费、金等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过户时,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的计税价须由有权部门进行评估核定,但计税价可能与本次拍卖的成交价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买受人必须以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缴纳其应当缴纳的税费,对此,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应予以认可,并在成为买受人后按时足额缴纳税费。 4.本次拍卖标的中无证的地上建构筑物,面积共约205平方米,该数据由评估公司测量所得,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即转让方,海安市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不提供任何建房手续、办证资料,亦不承诺买受人能够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如果今后能够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则由买受人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自行解决其办证所需全部手续,在办证过程中所涉一切税、费、金(含转让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的标的中,部分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后1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变更手续,租金收益自拍卖成交价款付清次月起归买受人所有,委托人预收的租金及时转交买受人,《房屋租赁合同》届满或租赁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后,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方及时收回租赁房屋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6.拍卖的原办公楼中的家具、家电、电梯等附属设施,详见评估报告中的明细表,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随房地产一并交接,交接时不再一一清点核对。 特别声明:附属设施中的电梯长期处于未使用状态,且未年检,电梯交接后,买受人须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并经年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涉相关手续、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标的涉及到的水、电等附属设施按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需在办妥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变更后10日内,按规定自行到相关有权部门办理水、电等设施的过户变更或重新开户(含增容),所涉手续、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中空置房屋交接前如有欠交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含滞纳金)等均由委托人负责处理;标的中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买受人与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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