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玺云公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估算806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与凤岗路交叉口东北角,金山旧改项目地块E-18出让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玺云公馆,建筑用地面积41041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1.0以上,3.0以下(其中商业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不超过6000平方米),含住宅、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59157.48平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约806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作内容包括玺云公馆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玺云公馆红线范围内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公区及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建筑土建、安装工程、公共部位及户内批量精装修、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配套用房精装修、配套用房景观、配套用房钢结构与外立面金属装饰工程、配套用房设计与采购工程、入户门、消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电力工程、配电箱安装、供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或专业工程总包配合管理;
③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以补充通知为准。
2.5.工期要求:(1)施工图设计(含图审通过)40日历天;(2)施工总工期8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详细节点安排详见发包人要求;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如需对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数量为一家,分包单位数量为一家,且分包单位在本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单位的分包单位。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①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之前提交;②其余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使用现金(指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方式之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18日 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6层[电梯到15层往上楼梯走1层]);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则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银行保函则为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①采用提交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转入招标人规定的帐户(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有效期截止时无息返还;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且出具的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③采用担保书形式:应提供银行或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国有绝对控股的商业担保公司(含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履约担保。
8.3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30 日历天(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支路39号温泉宾馆华泉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059116202,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
电子邮箱:136712306@qq.com
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陈媛玲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支路39号温泉宾馆华泉楼
联系电话:0591-87615760转86649
招标公告:玺云公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15:23:18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2-03-26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2-03-30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标时间:2022-04-18 09:30:00
文件售价:300
元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18日 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6层[电梯到15层往上楼梯走1层]);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则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银行保函则为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发布媒体: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源URL: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